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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公司合作准则
一、牧原合作理念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单、省心、高效、共赢
二、牧原合作准则
1.认同并遵守牧原公司廉洁诚信制度。
2.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单、省心、高效、共赢的合作准则。
3.所有业务活动必须合法。
4.采购业务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承诺,对供应商的承诺必须得到公司合法、合理授权。
5.供应商与员工或其主要亲属有私人利益关系(简称关联供应商),采购代表应主动申报,并遵循回避原则,不得参与关联供应商的选择、考察、谈判、评估以及与该供应商交易有关的其他活动,不得接受关联供应商的委托,代表该关联供应商与公司进行任何接洽、会谈。
6.对于声称与部门或公司领导有私人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代表应主动申报,并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制度规范处理与该供应商的业务关系。
7.不探询业务合作需要之外的任何关于双方商业机密或其他未公开的企业信息。
8.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获得的双方的任何信息、资料等(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除外)。
9.不得聘用和其有直接业务关系的牧原员工的直系亲属在本公司任职,如果确属供应商急需人才,应给予牧原相关聘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