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1号项目(三次)项目竞价招租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3-12-28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融通地产(湖北)(略)(以下简称“招租人”)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现状: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
2.项目情况如下:
2.2项目现状:2.1租赁范围示意图(黄色框线)。(略)
(略)该项目位(略)2-6层;该项目原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该项目目前处于被原承租人占用的状态。
(略)该项目所在坐落已整体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融通地产(湖北)(略),证载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旅游。本次招租部分建筑面积5880.77平方米,(略)栋占地面积1335.91平方米。租赁范围参考【租赁范围示意图】,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略)项目水、电情况:项目水电供应正常,水电费由招租人代收代缴。
(略)其他:该项目为优秀历史建筑,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手续,(略)后续由承租方负责与同坐落相邻建筑接驳;该项目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相关情况及隐患治理责任以《租赁合同》及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的约定为准;由承租方负责治理的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承租方必须根据实际使用业态取得属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或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消防评估单位:(略)
3.拟招租业态为:商业(含酒店)、办公(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业态)。
(三)项目的交接要求:
1.招租人按腾退后现状交付,除本竞价招租文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招租人整改的内容(如有)外,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应自行整改至符合经营业态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日常管理维护、环评、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招租人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招租人应在收到竞得人按照本竞价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向竞得人履行交付租赁房地产义务。项目交付日及租金起计日暂定为2024年1月下旬,具体以项目实际腾退、交付日期为准。
3.项目交接:项目现有使用单位:(略)
4.特别说明:该项目为优秀历史建筑,装修改造方案及施工要求需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规定进行。
项目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略)
(四)租赁期限:5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
(五)现场踏勘: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租人于【项目招租公示期间每周二、周五下午】组织集中踏勘(联系人:(略)
1.竞价人应提前进行项目踏勘,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出租的资产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规划条件、租赁范围、租赁资产的结构、权属情况等均认可。竞得后不得以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与实际不符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诉求。因建筑面积、规划条件、土地面积差异等影响竞价人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2.竞价人应提前了解项目消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手续、(略)现状、消防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竞得后,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购置更新、(略)建立维护、消防手续办理等均由竞价人负责完善,因无法办理营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等影响竞价人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应提前了解清楚项目的水、电、暖气、变压器等基础设施情况。对于竞得后涉及项目水电分离、水电接入,或相关基础设施的改造、维修等问题均由竞得人负责。
(六)成交方式:(略)
(七)承租方式:(略)
(八)付款周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含税租金的20%。
(九)特别说明:
1.未经招租人书面批准,竞得人禁止拆除不使用的房屋。
2.该项目未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文件予以确认,竞得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联营、入股、置换其对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之权益于第三方。若确需转租,则要求第三方满足竞价招租文件第一章中资格条件全部要求、同意接受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竞得人应对第三方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经招租人审核确认并书面同意转租后,竞得人须将转租协议复印件提交招租人。
3.竞价文件后附《租赁合同》和《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相关合同条款及权利义务均在其中明确,项目竞得后将按照该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签署,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的合同条款均予认可。
4.竞价人须提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资料(若报名时无法提供,可以先行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竞得后3日内向招租人提供上述资料,竞得后3日内未及时提供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法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均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五)(略)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七)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八)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九)本次竞价前已承租招租人项目的承租方,如存在欠付租金、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招租。
(十)竞价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其他规定所规定的不符合承租人要求的情形。
(十一)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略)
(略)(https://(略)),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租文件,进行上传资质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略)客服电话:((略))。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略)(略)(https://(略))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
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丧失竞价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温馨提示:考虑资质文件审核时间,且可能存在需要调整之处,请竞价人提前同招租人沟通准备,并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4小时提交报名材料。)
五、竞价人式及时间
(一)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略)(https://(略))。
(二)方式:(略)
六、公告发布媒介
(略)(https://(略))、【(略)https://(略)】,“【中国融通地产】”、“【融通地产湖北】”微信:(略)
七、重要提示
(一)竞价人应自行联系踏勘,一旦签订《房地产现场踏勘确认书》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租赁标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房地产现状等全部情况以及房地产租赁合同条款,(略)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的,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须在项目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首年含税租金*20%)及首期租金(除免租装修期租金外,首年含税租金*25%),并按照招租文件中的合同示范文本(除本招租文件有明确说明外,该文本不得进行任何修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按照流程,应由竞得人先签署,招租人取得竞得人草签的合同后,通过“上上签”(略)bestsign.cn组织进行双方签署;双方明确,《租赁合同》最终以“上上签”(略)完成签约为准,其他形式签订的合同仅作为草签合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后,由竞得人书面提出申请,招租人负责开具租金发票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相关租赁手续或未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招租人将取消竞得人对该房地产承租权的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通过资格审查后、获得成交资格前,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10(略)退回。
(四)未竞得的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10(略)退回。
(五)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盖章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和《隐患治理协议》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10(略)退回。
(六)竞价人参与本次招租竞价,需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竞价人提交竞价报名资质材料视为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七)竞得人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加建或扩建,装修改造方案需要报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做相应赔偿。
(八)竞得人竞得后,须按照招租人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九)竞得人缴纳完保证金、租金后,招租人组织律师事务所对竞得人进行背景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背景调查结果不合格,招租人无法完成合同审批的后果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价人准备和参加竞租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是否竞得,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竞价人在竞价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全部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至招租人处,须保证线上报名资料文件与纸质版资料文件一致,如未能及时提交或资料不一致,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资格。纸质版资料文件邮寄地址:(略)
八、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略)
招租方:【融通地产(湖北)(略)
招租联系人:(略)
踏勘联系人:(略)
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