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天心分局机关大院物业劳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3-12-29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31103002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 公安局天心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分局机关大院物业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3110300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分局机关大院物业劳务外包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173826.36
 合计金额小写: 3173826.36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壹拾柒万叁仟捌佰贰拾陆元叁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元/年)

总价(元/三年)

1

天心分局机关大院物业劳务外包项目

物业劳务外包

1057942.12

3173826.36

三年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3173826.36 /三年

大写:叁佰壹拾柒万叁仟捌佰贰拾陆元叁角陆分/三年

备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01 —— 2024-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4485.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0201421000288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值守

1、门卫室要求24小时值班,值班在岗人员2人以上;

2、来访人员要逐一进行登记;

3、办公楼内外的监控系统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查看,发现情况要及时巡查并报告采购单位;

4、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5、如遇办公楼内部施工,对施工方及人员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办公楼财产安全;

6、遇重大活动开展时,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调配;

8、工作日下班后、休息日对分局大院及主附栋进行巡查,确保无外来人员滞留,负责主附栋水电、门锁关闭。

9、门卫保安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简单搬运、会议室座椅摆放等工作。

(二)会务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内会议室的会务服务,负责重大活动礼仪服务和会务服务;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包括地面、地毯、门窗、桌椅、植物及部分室内设施等;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会前台签、会议资料等的摆放;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会后会场的清扫与保洁,设施设备的关闭;会议室设备及服务用品的检查、维护及报修;会议室茶具、杯具等的清洗及消毒。

服务标准:

1、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和会务服务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

2、操作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每套会议设备的使用及调试和问题处理,在使用前半小时做好设备开启与调试,确保稳定运行。

3、根据会议要求提前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服务周到细致。

4、对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期间能正常使用。

5、负责会议室会议用品(包括茶叶、水壶、茶杯等)的保管及补充,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

6、对会议室桌椅等家具进行保养及维护,有问题及时报告。

7、确保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室的保洁工作在会前和会后进行。

(三)卫生保洁

服务内容:楼内外公共场地(含会议室、重要办公室等)的环境卫生与保洁。包括: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地面养护、垃圾的收集和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等,需专门安排1名保洁人员对主办公楼5楼整层24小时提供保洁、备勤等服务。日常清洁用品(如扫把、拖把、垃圾袋等)、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如卫生球、檀香等)等耗材、易耗品由中标人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

服务标准:

1、外部公共场地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

2)道路、地面、绿化带每日清扫二次以上,确保无垃圾纸屑、杂物,无积水、污渍,无卫生死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电梯间垃圾桶面上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桶内垃圾不能超过2/3,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3)建筑物外墙:每年请专业队伍进行一次外墙清洗。

4)公共照明、宣传栏、LOGO标志及消防设施:每周擦拭二次,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5)明暗排水沟渠、化粪池、沉沙井:无污物、无堵塞,确保畅通无异味,每月对明沟、垃圾站喷洒药水一次,化粪池每半年清洗疏通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洗疏通一次,如发生堵塞应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6)机关院内所有下水道、油井、粪井:每请专业队伍进行一次清洗

7)每周对机关院内公共区域进行大扫除。

2、办公用房公共区域保洁

1)公共通道、楼梯、电梯内外、大厅、卫生间、玻璃幕墙、灯饰、门窗、不锈钢制品、各类标识标牌等实施工作日内8小时巡回保洁,要求地面无污物、地毯整洁无污渍、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玻璃保持明亮、无污渍,横档无明显积灰,大理石地面、墙面每季度进行至少一次清洗、打蜡、打磨,根据不同材质选择最佳保养方法,确保材质表面光滑整洁。

2)建筑物公共区域墙壁、顶棚及装饰立柱、支撑柱:每月除尘二次以上,目视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板每天拖洗清洗,没有水渍污渍。

3)墙面附属设施(开关、插座、装饰挂件等):每月除尘一次以上、无灰尘、无污物、无蛛网、突出本色。

4)楼梯扶手、护栏、玻璃门、窗、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办公大楼1楼门窗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清洁,扶手、栏杆等其他设施每天擦洗,保持光鲜明亮,无水渍、无尘土、无污渍、无条绺现象。

5)指定办公场所、会议室、值班室等,每日保洁一次(文件柜内、抽屉不在保洁范围),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地面无尘土、杂物;茶几上下无灰尘、污渍。无条绺现象,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无污渍;墙层、顶棚无积灰、蜘蛛网;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窗户玻璃无灰尘、污渍,无条绺现象,干净明亮;纸篓保洁时清空,更换保洁袋。

6)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7)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积水、无青苔、排水通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预防渗水,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电梯保洁

1)每月清洁两次电梯门槽,电梯内每天擦拭,确保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2)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3)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

4)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4、卫生间保洁

1)座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污渍,保持无异味、无积水。

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顶棚目视无明显灰、蜘蛛网。

3)地面整洁、无污渍、无积水。

4)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洗手盆及台面无水锈、无明显污渍、尘土、毛发。

5)卫生间内排气畅通,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厕纸、擦手纸、洗手液、卫生球等及时补充。

5、垃圾分类、垃圾清运

1)根据《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实行分收分运。

2)各垃圾箱和内容物不得超过2/3,箱身无尘土、无污渍、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3)垃圾清收率不低于99%,楼内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处理。

4)垃圾清运及日常保洁不允许使用客梯,货梯在清运后及时清洁。每周对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每月对垃圾站进行清洁消毒。

5)每月18日前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台账,28日前做好垃圾分类检查台账。

6、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活动迹象。

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四)设备、设施维保

l.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保证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98%,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并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和定期检修,做好防锈处理,保证各种管道阀门完好,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须提前通知招标人,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4)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定期对水箱等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的相关要求参照《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同时,负责临时用电管理、协助电费收缴。

服务标准:

1)每天对物业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检查、维护、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3)确保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区域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维修合格率100%。

6)配电间应实行封闭管理。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灯光亮化设施。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7)如遇供电单位停电、限电或遇紧急情况时,须及时通知招标人,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3、消防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保

服务内容: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消防技能。

服务标准:

1)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每月系统检查服务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恒压泵、控制柜、联动柜、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功能性及完好情况,保证完好率100%。

3)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确保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4)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维修合格率100%。

5)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消防技能。

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状况的检测,保证机房、轿箱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积水,按时进行检查清理。

服务标准:

1)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2)电梯发生故障,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单位到场,并协助处置突发状况。

5、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协助空调系统服务公司对空调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保洁,空调水处理、日常监控,24小时值班运行,

制定并严格执行空调使用。

服务标准: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漏滴水现象。

2)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100%。

6、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

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设施的季度、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及大、中修计划,经业主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

1)建立并完善房屋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物业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检修记

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建立房屋修缮制度,及时完成各项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

7、房屋门窗维修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五)绿化养护要求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清洁卫生,环卫水池的维护与保洁,

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祼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楼内外花木由中标人进行日常养护。

2)绿化维护中所使用的化肥、杀虫剂等由中标人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

其它服务要求

1、涉及甲方资产的报废设施设备,物业不能处理所有废品经后保科同意后才能处理

2、会议室的清洁要保证桌上无手印保洁每层要有清洁记录保安每层要有巡查记录水电工要有水电设施巡查维修记录消防设施每月要有检查记录会议有多少要有统计门口保安来访人员要有统计垃圾分类台账每月要提供春秋季创卫灭鼠灭蚊灭四害要有记录

3、会务保安保洁每月都要有培训记录

4、保安岗值班人员下午5时30分(夏时制6时)要关闭空调总闸5分钟后开启晚上下班后9时11时凌晨1时凌晨3时对分局大院进行巡逻注意发现可疑人员要每层关闭公共区域水电巡查记录都是要求要有图片记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全面物业管理工作。

6.3甲方按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4依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按时按季度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款项。

6.5未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

6.6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其它约定事项

1、违纪处罚:因中标人没有按要求进行管理造成财产损失、丢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安全防火的要求:因中标人没有按要求进行管理造成的安全消防事故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重大会议时,中标人需视情况临时增加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员工需统一着装,所有岗位需按国家相关要求持证上岗,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无对外收费权,不得自行承接合同以外的其它收费项目。如未经许可自行收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警务信息、案件信息等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7、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仓库用房面积32平方米,五楼值班室21平米、传达室(监控室)30平米等设备用房。

8、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中标人负责公用设施(包括:供排水设备、大楼室内外公共照明设施、会议音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等。)单项、单次500元以内(核价标准以维修更换当日的京东商城为准)的维修,超过5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办公室内视情况由采购人或者使用单位承担。

9、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主管或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有同等及以上资质的人员。

10、对中标人的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将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

11、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现物业服务遗留所有服务人员并承担接收后的上述人员劳动纠纷风险责任。

12、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指南(2020年版)》执行,相关规范文件有更新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13、建立健全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将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14、建立各类委托管理设备及房屋的台账,台账相符率达到99%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15、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如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物业服务考核表》。

16、根据招标文件及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各项综合管理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1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物业管理机构、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人员上岗具备必备素质。

19、因采购方工作性质特殊,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365天24小时提供物业服务,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0、中标人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期间,如工作人员造成采购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的,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工作人员自身遭受人身损失的,由中标人根据情况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意外伤害、提供劳务受害等),工作人员向采购方主张的,采购方赔偿后可向中标人追偿。

、岗位及人员配置要求

1、员工的保险办理要求

1)员工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中标人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中标人未购买上述保险,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无法享受上述保险待遇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发放加班工资。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要保障员工待遇,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注:工资不包含中标人按国家规定必须为服务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

2、岗位及人员配置要求

具体岗位

主要职责要求详见实施细则要求

人员配置

管理人员

负责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工作的全面统筹和管理等

1

综合事务主管

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开展工作,与公司对接、行政、人资管理等工作

1

安保人员

24小时值班岗位的轮岗,机关大门值守及院内车辆停放的指挥等工作

7

保洁员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等工作

10

日常水电等维护维修岗位

负责日常水电、消防、给排水等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用电等各项安全

2

绿化员

负责服务区域内绿化修剪维护等工作

1

会务管理员

负责甲方单位的会务服务等工作

1

3、人员素质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素质的要求:

①保安:年龄45岁以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优先退伍军人。

②会务:年龄38岁以下女士身高1.6米以上,男士身高1.7米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中标人所有员工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现场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职位的上岗资格证,对招录的员工要先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熟悉工作环境的原员工可优先录用,确保没有录用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员工。中标人应将员工相应证件复印件送至采购单位备份。

3)中标人的所有员工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在未经采购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全部人员必须购买相应的社保。须遵守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开除违规工作人员。

4、验收标准和方法: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2016]6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 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项目特别说明

1、服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机关大院。

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正式进驻时间算起)

3、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上个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正塘坡路26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际商厦14006房
法定代表人: 欧阳伟沙 法定代表人: 申双春
委托代理人: 邹笑平 委托代理人: 宋浩
电话: 0731-85895056 电话: 0731-84685888
传真: 0731-85895056 传真: 0731-89719456

附件列表
  1.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物业服务考核表.doc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