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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3-12-29

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4-8037),于2023122914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屋顶租金单价:6/平方米*年,用户自用电费折扣率:64%

否决投标的情形:华润电力(霍山)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投标报价超出限价,初审不通过。

公示期:自20231229日至2024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主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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