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供电段2024年供电设备抢修补遗
一.因投标人资质无法同时满足原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现对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法人(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类报名,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2.投标的施工单位:
(略)
3.近两年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4.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并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单位:
(略)
5.响应单位:
(略)
投标人资格修改后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法人(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类报名,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2.投标的施工单位:
(略)
3.近两年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4.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并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单位:
(略)
5.响应单位:
(略)
二.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除修改条款外,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略)西宁供电段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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