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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所属地区:甘肃 发布日期:2023-05-11
所属地区:甘肃 - 金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4月8日至4月2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略)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4日(略)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聚焦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略)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略)环委会等会议先后20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到祁连山、(略)垃圾场、河西堡垃圾填埋场、(略)冶炼渣场、(略)矿山渣场等问题整改现场调研督导,有力推动各类突出问题整改。
(二)认真研究谋划,科学推进整改。研究制定了《(略)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将梳理出的51个问题落实到51项整改任务中,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包抓领导、责任单位:(略)
(三)强化督导检查,压茬推进整改。严格落实“一项一档”的台账式管理制度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大现场督办和明察暗访力度,(略)(略)(略)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联合省督察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局等部门单位:(略)
(四)严格执法监管,依法推进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围绕重点行业、(略)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及在线监测数据弄虚造假、化工企业排查整治等10项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2022年,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起,处罚金额31.405万元,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五)严肃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整改。对省督察组移交的(略)河西堡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工作不力、(略)金川河荒毛墩违法采砂问题,逐一梳理责任落实,依纪依法调查处理,(略)区党委、政(略)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4名县级干部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处理。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全面的问题,(略)纪委监委对其党组进行约谈,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13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给予批评教育、诫勉问责、立案审查调查等处理,有力推动了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六)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推进整改。制定出台《(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金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略)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略)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略)
二、整改工作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坚决有力。市委、市政府带头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略)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认真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坚决扛牢生态文明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压实。通过督察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坚持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高位推动、系统推进,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县(区)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了实处、见到了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全力抓环保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略)治理,有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略)质量持续改善。经(略)上下的共同努力,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2022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7.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20ug/m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62ug/m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5。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略)内无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十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编制《(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略)2021—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加快生态产业发展。2022年,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123.19亿元,(略)生产总值比重达23.6%。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光电装机458.5万千瓦,风电装机54.65万千瓦。我市先后被列为全国首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问题整治。坚持工作力度不减,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和协调推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整改的,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实行点穴式督导、突击式暗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整改进展缓慢的任务,紧盯环节,驻点盯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对已完成整改目标的,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从严处理。
(三)不断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力争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四)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行政监管、法制保障、社会监督、科技支撑、资金投入”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健全污染(略)域联动机制,完善企业征信制度、黑名单制度、新建项目公示制度。
(五)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支持。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略)(略)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44项)
第一项,(略)一些部门和单位:(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列(略)理论学习指导计划中,坚持用***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市、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并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2.制定出台《(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略)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略)
3.市、县区分别制定(略)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的工作能力。
第二项,一些部门对督察反馈的矿产资源违规开发等突出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未对类似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我省一些地方“酚氰废水不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问题,(略)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未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治理,此类问题依然存在。(略)对绿色矿山建设重视不够,虽然对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高石咀石英岩矿生态破坏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未对(略)类似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略)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针对梳理出的51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包抓领导、责任单位:(略)
2.(略)投资400万元,建成了熄焦循环废水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40m3/h。2022年9月20日项目完工并经调试运行正常,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各项污染物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熄焦水水质要求。
3.自然资源部门对矿产资源领域是否存在无证勘察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权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2022年,(略)共查处3起违法开采行为,其中2起已立案调查处罚完毕,共处罚没金额8.9万元,剩余1起因违法情形严重,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4家矿山(铜镍矿1家、石英石岩2家、砂石矿1家)已建成绿色矿山3家(国家级1家、省级2家),1家因矿权整合停产尚未建设。同时编制了《金(略)矿石堆场及废石渣场综合治理方案》,将(略)类似问题列入到治理方案全力推进整治。
第三项,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未靠实,在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问题上谋划不深、力度不大、办法不多,个别部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不认真、不严肃,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旧账未了、又添新账。城市(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略)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沼气热水锅炉,违规建设运行1台1蒸吨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结合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4个方面21项指标。
2.制定了《(略)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略)
3.(略)拆除了燃煤锅炉,新建了沼气热水锅炉。
第四项,一些部门和单位:(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制定《(略);住建部门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填埋规范、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尾菜、农膜污染问题整治;商务部门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进行审批及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出台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并持续抓好乱堆、乱倒等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金昌(略)、永昌工业园、河西堡工业园按(略)定位,严格项目准入,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建成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第五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上还不够深,把握上还有偏差,持之以恒抓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还需加强。督察发现,(略)重化工业特征明显,工业发展资源依赖性高,受国际有色产品价格影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略)“一企独大”特点突出,龙头型企业基本依托资源能源而建,呈块状分布,上下游产业链集群化水平较低,产业链条较短,产业整体处于价值链中低端,规模和集聚效益不够,品牌竞争力不明显,产业链条还不够完整,资源利用水平还不高,资源优势互补、设施共建共享、要素互连互通的绿色产业发展机制还不够健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略)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行动计划,与省国投、金川集团共同设立10亿元镍都产业投资基金,制定出台《支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培育壮大“2+4”产业集群,做优做强产业生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2022年,“2+4”产业链实现产值1087.9亿元,
同比增长47.4%。晶科能源10GW单晶切片一期、天康农牧核心种猪场等40个产业链项目建成投产,金车储能20GWh磷酸铁锂电池、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及风光电等项目加快建设,锂想5GW动力电池、鑫金源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鑫磊鑫1GW钙钛矿光伏组件等招引项目落地实施,新能源电池原材料本地供应率达到75%以上。
2.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三化”改造,积极布局高纯镍、高纯铜、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等高端制造产业,8微米、6微米双面光锂电铜箔量产(略)场;419毫米和457毫米直径白铜管的研发和生产填补了国内空白,高端异型铜带突破国外“卡脖子”技术,纯镍箔材实现规模化量产;(略)羰基镍产品、电池用镍带材及核电用高温合金等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9%,重点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
3.紧紧围绕“2+4”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略)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民营经济。建立“专精特新”、规下转规上企业培育库等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户、“小巨人”企业1户、小升规企业16户。不断深化政企沟通交流,“一企一策”精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130余项,打好“降免退缓贷”组合拳,释放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红利22.48亿元。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建立了从项目前期、审批落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全周期精简高效审批流程,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成本,加速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实施。
第六项,全市19家砖瓦轮窑企业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时限要求完成淘汰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落后砖瓦轮窑。
第七项,金昌水泥(集团)(略)干法水泥厂1000吨/日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属于限制类,在未完成升级改造的情况下,2021年仍享受允许类优惠电价。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甘肃省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等政策,(略)《能耗限额标准、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现场监察报告》,确认金泥集团干法水泥厂1000吨/日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符合阶梯电价允许类。2022年9月15日,发改、工信等6部门(略)高耗能行业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和现场确认,制定《关于(略)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略)、金泥集团新型干法水泥厂、金泥集团新型干法水泥二厂和金泥化工等企业符合相关要求仍执行允许类电价,(略)由允许类电价调整为限制类电价。同时,为确保干法水泥厂1000吨/日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单位:(略)
第八项,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规范,超标等问题时有发生。(略)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多发、进水浓度过高、出水水质不稳定,2022年一季度超标率达24.44%。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略)
(略),实施了A2O水池池体保温工程,解决了来水失温问题。2022年3月9日以来,县污水处理厂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定,未发生运行不规范、超标排放等问题。2022年4月、(略)对该厂出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一年来未收到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该污水厂涉嫌超标的公告。2023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略)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
第九项,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规范,超标等问题时有发生。金昌经济技术(略)污水处理厂2022年一季度超标率达23.33%,还将部分高盐超标废水排(略)内应急池(略)外储存池内暂存,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6万多吨超标废水未进行处理。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金昌(略)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实施金昌(略)高盐废水管控项目,督(略)14(略)(略)实施在线监控,从源头进行管控,确保进水达(略)污水纳管标准。通过实施上述整改措施并加强精细化管理,总磷超标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自2022年3月以来出水实现稳定达标。
2.按照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将应急池和储存池内的超标废水全部泵送至工艺前端处理完毕。
第十项,河西堡化(略)工业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对化(略)企业进行全程“管家+保姆”式服务,全力帮助企业办手续、推进度,促进各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达标排水,进一步提(略)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略)(略)(略)(略)(略)敷设D300—D800(略)及进厂污水管道14473米,(略)的互联互通,工(略)内工业废水全部收集(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检测,出水水质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第十一项,(略)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法运行。(略)古城村、九个井村、油籽洼村污水处理站负荷率仅为10%左右,(略)河沿子村污水处理站虽然建成,但污水仍靠拉运处理。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破损、堵塞等问题进行彻底维修,对具备接纳条件的住户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处理。
2.(略)制定了《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案》《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手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做好维护台账记录,对具备接纳条件的住户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处理。
第十二项,城市节水存在差距,老(略)节水器具还未实现全覆盖,市区部分绿地仍采用大水漫灌。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实(略)内给水改造638栋20490户,安装智能水表约11250块,实现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及远程抄表,同时新建检查井、安装截止阀、控制阀,便于漏水维修。
2.启动了水云(略)(略)(略)(略)提升改造工程,(略)、东街、东关大道、(略)(略)6.1公里、(略)3.3公里。
3.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略)
第十三项,推进再生水利用存在短板,市污水处理厂、金昌(略)污水厂没有建设中水存储池,中水冬季无法存储利用,每年约500万立方米再生水外排,造成水资源浪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启(略),30万吨中水储水池一个,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2.(略)蓄水池主要收集雨水,经沉淀、消杀后用于绿化灌溉,目前已完成林带内树木移植。(略)蓄水池目前已开工建设。
第十四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略)新安分站、(略)双磨街饮用水水源地(略)二级(略)内存在规模畜禽养殖场,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提升改造工程,将石梯子水厂地表水引至双磨街水厂,以地表水替换双磨街地下水水源,现已正常投入运行,原地下水源已停用。市政府已下文撤销双磨街饮用水水源地。
2.(略))规定,乡镇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略)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未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上述两个养殖场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五项,(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2020年PM2.5未完成省上下达的考核指标,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7.2%。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制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紧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略)施工扬尘管控,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针对沙尘天气影响,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沙尘天气影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略)及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冲洗、机扫、洒水、捡拾”立体化作业,增加机械化作业频次,机械清扫率达到90%。
2.依据《市区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分类监管措施》,按照项目特点,(略)、突击巡查、差异化分级分类重点管理等办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全力推动北(略)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工项目31项,累计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94.89万平方米。
3.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等文件,将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各单位:(略)
4.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民用煤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民用煤质量管控力度,全年开展联合执法及现场督查检查10余次,抽检煤样171批次,合格率100%。
第十六项,(略)建设滞后,(略)西坡(略)(略)域未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居民、商户使用小煤炉取暖情况较为普遍,影响大气环境。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略)(略)的延伸、配套、提升改造,实施了宁远堡镇西坡村一、二组340户住户集中供暖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工,达到清洁取暖的目标。
2.(略)西坡(略)清洁供暖已纳入(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计划以“太阳能+电辅助”“空气源热泵”“光伏+”等模式实现清洁供暖,预计2023年底可实现西坡(略)清洁供暖,按期完成任务。在此期间,将持续强(略)域煤质管控,坚决杜绝使用劣质煤。
第十七项,(略)4000户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进展滞后,未按照(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限完成改造。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已于2021年3月完成了4000户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
2.坚持举一反三,制定《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分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
第十八项,建筑、拆迁工地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湿法作业、(略)硬化措施落实不到位,(略)城区及周边多处裸露土地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就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略)
2.依据《市区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监管流程》,督促各责任单位:(略)
3.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利用突击巡查、随机暗访、视频监控等手段,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施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并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累计下发《现场整改通知单》52份,行政处罚1起。
4.建(略)裸露土地扬尘排查清单,涉及宗地11块,其中6宗土地已固化,部分已自然覆绿;2宗土地((略)以西、西坡(略)以北、(略)以东、(略)以西地块)已督促用地单位:(略)
第十九项,推进无组织排放和重点VOCs排放源治理不到位,(略)经济技术(略)未排查并建立完(略)内无组织排放企业管理清单,未制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方案,(略)东南角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2021年,(略)受理大气污染类投诉多达230余件,群众要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意愿强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制定了《园区无组织排放排查方案》,组织开展了集中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了《园区无组织排放企业管理清单》。(略)东南角无组织气体排放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企业制定了自查整改方案,目前8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信访投诉明显减少。
第二十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严格,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略)在明知企业产生的中和钙铁渣未进行属性鉴别的情况下,于2021年5(略)(略)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累计拉运倾倒15车74.37吨。经取样监测分析,废渣中镍等重金属含量已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完成了相应整改任务,清挖的94.045吨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处置完毕,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竣工验收。
2.(略)处以60万元罚款。
3.(略),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2022年共处理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210家。印发了《关于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1200万吨,尾矿、镍冶炼渣、磷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低,在技术上尚需突破。金川神雾镍弃渣综合利用项目至今未能正常投运。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全面启动“无(略)”建设工作,制定了《(略)“十四五”时期“无(略)”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
2.不断健全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库,延伸和拓宽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中国建材集团泰山石膏(甘肃)(略)纸面石膏板、甘肃佰利联冶炼副产硫酸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等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提(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金昌(略)成功创建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略)攻克了“全尾砂+膏体充填”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动尾矿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实现产值48.4亿元,同比增长39%。40万吨合成金红石、低镍高硫阳极泥及含铜含镍固危废资源综合利用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完成投资16.9亿元。
3.(略)开展破产盘活工作。(略)相关部门牵头进行,(略)牵头进行。(略)联合开展中试试验。
第二十二项,(略)渣场仍堆存5万多吨工业氟石膏渣。
整改时限:2023年8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略)制定了问题整改和工程设计方案,建成了规范的固废填埋场。目前,原堆存的氟石膏已全部拉运至新建的固废填埋场处置,近期将开展原堆存场地的生态治理。
第二十三项,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略)生活垃圾填埋厂已超期服役2年,未按要求采用单元、分层进行填埋作业,填埋不及时,垃圾飘散严重,臭味对周边影响较大。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略)制定了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2023年4月初原垃圾场已停用,4月27日组织开展原垃圾场封场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略)生活垃圾全部进入新垃圾场填埋处置,日常作业采取生活垃圾单元、分层填埋作业,做到进场车辆有序倾倒、垃圾日产日清。
2.(略)实施(略)生活垃圾处理扩建工程配套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和污水池项目。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成90%左右,预计5月底进行设备安装。
第二十四项,河西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未经规范设计,建设标准低,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渗滤液未经收集全部下渗土壤;同时,还长期接纳污水处理厂未经无害化处理和浓缩脱水的污泥,近3年以来已填埋2000多吨,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2年2月封场后既未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评估,也未编制封场技术方案,简单覆土“一盖了之”。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完成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评估、岩土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水文地质调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对(略)地质、水文、垃圾场现状、地下水水质等进行了风险评估。
2.编制了《河西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封场工程于2023年2月开工实施。目前,8万平的垃圾堆场已全部完成整形,建成23眼导气盲井,完成覆土2.1万平方米。
第二十五项,建筑垃圾管理问题突出,(略)现有建筑垃圾收集处理能力不足,乱堆乱倒现象较为普遍,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混存问题随处可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选定并设立3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其中,3#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109.1万方立米;4#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约30万立方米;5#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约100万立方米。2022年以来,(略)共收集消纳建筑垃圾46万余吨,同比增长160%。
2.制定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关(略)建筑垃圾及运输实施规范管理的办法》等制度办法。全面落实24小时监控机制,对现有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沿街遗撒、超载、偷运乱倒等违法行为,全年处理违法拉运案件131起,累计罚款43.82万元,下发建筑垃圾(渣土)拉运密封、覆盖要求告知书113份、教育警告56起。
第二十六项,(略)污水处理厂违规将2500吨污泥直接倾倒掩埋(略)北侧数个无防渗措施的坑内,为了掩盖填埋的事实,编造污泥处置记录和转移联单,性质恶劣;污泥液化发酵产生的大量沼气,导致周边恶臭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2年9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2022年4月9日(略)坑道边坡土壤、坑道底部土壤进行取样检测,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利用生石灰和砂石土等物料预处理污泥13000余立方米,全部转(略)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已清运污泥后的场地进行平整及地貌恢复,覆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完成了问题整改。
第二十七项,河西堡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略)空地堆存,场地无防护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8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完成了无防护措施空地上的污泥清除处置工作,共清除污泥294吨。
第二十八项,部分养殖场(户)对发展生态、绿色、环保型畜牧业的认识不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不高,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还不完善,收集处理困难。部分规模养殖场距离农户住宅较近,粪污异味对周围农户影响较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编制(略)、县(区)两级“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略)2022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开展抽查8次,发现养殖场(户)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问题16起,督促相关养殖场(户)认真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略)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推广“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好氧堆肥发酵技术”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有效解决了粪污异味问题。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总量200.37万吨,资源化利用量175.74万吨(其中,粪便堆肥沤肥利用104.15万吨,粪水肥料化利用53.37万吨,粪污能源化利用6.76万吨,粪便垫料化利用7.47万吨,粪污全量还田3.9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71%。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66家,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第二十九项,尾菜收集处理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区域内尾菜处理企业较少,尾菜处理利用率仅有44%,产生的大量尾菜无法消纳,特别是在高原夏菜产出相对集中的7月至10月,尾菜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乱堆乱倒现象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在蔬菜流通环节,通过尾菜“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创建以尾菜水、尾菜渣综合利用为方向的尾菜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同时积极引导蔬菜基地周边群众特别是规模养殖户到田间地头、仓储购销企业拉运尾菜,将尾菜晾晒或与秸秆混合当做饲料饲喂畜禽。
2.开展尾菜堆肥、沤肥直接还田示范,培训指导农户将尾菜就近处理利用,不断扩大田间尾菜治理面积。(略)在城关、焦家庄、东寨等乡镇和金海彧、金从玉等企业开展娃娃菜尾菜深翻直接还田技术试验示范,示范面积1500亩,深翻还田娃娃菜尾菜4500吨以上。2022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38.02万亩,尾菜处理利用量35.22万吨,尾菜处理利用率50.91%。完成省上下达的50%目标任务。
第三十项,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力,(略)(略)田间地头、公路沿线大量废旧农膜未清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村“四烧”工作管控不到位,焚烧秸秆、荒草、垃圾、枯枝落叶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略)点开展摸排,及时发现回收盲点,切实做到农膜回收全覆盖;(略)点建好农膜回收和地膜“以旧换新”两本账,确保相关凭证可查、可验、可追溯。充分发挥农田保洁员作用,全市聘用保洁员264名((略)174名、(略)90名),(略)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始终保持对不达标地膜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和我省质量标准的地膜出厂、入市、进田,净化地膜源头,全面推广标准地膜。大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优惠政策,选树节约环保先进典型,引导地膜使用者正确认识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使用优势,提高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00万元,开展2022年甘肃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试点面积73万亩。目(略)已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3.51万亩,补贴189018公斤。2022年,全市累计回收当季以及历年残留在田间地头、(略)的废旧农膜5430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16%,完成省上下达的85%目标任务。
4.协调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我市布设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1个,已完成2个土壤点和9个农产品点的样品采集和制备工作。
第三十一项,(略)历史遗留矿山均未完成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印发了《(略)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评定办法》《(略)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召开绿色矿山建设培训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建设绿色矿山的政策和要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略)区政府结合矿山实际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我市59家矿山企业中已申请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有39家,2家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5家已按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企业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现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审查入库。
2.编制了《(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积极梳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个,并全部纳入省级生态修复项目库。现已争取资金3342万元,实施3个修复项目,涉及历史遗留、政策性关闭的废弃矿山41家。
第三十二项,(略)龙首矿、二矿、三矿废石渣场建设不规范,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废石渣由上而下沿山体陡坡倾倒,未对边坡进行削坡开级和压实防护,随意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废渣倾倒。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略)制定了《金(略)矿石堆场及废石渣场综合治理方案》。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治理,已完成(略)50行废石渣场治理以及(略)16行废石渣场和24行废石渣场的渣堆平整及削坡等工作。
第三十三项,(略)矿井涌水未办理取水许可,长期违规取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略)已向省水利厅上报《关于申办矿井涌水取水许可证的报告》,并委托兰州大学开(略)矿井涌水评价,预计2023年7月初完成《(略)矿区地下水评价与矿井涌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单位:(略)
第三十四项,(略)大量高盐废水用于(略)砂石车间洗沙后排入三组约33万平方米的渗坑内,通过下渗和蒸发方式:(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略)通过实施废水源头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加快高盐废水减量化。目前,已建成了镍冶炼厂酸性废水中和处理项目,正在试运行;实施了镍电解三车间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略)实施了4000吨重金属废水处理项目,项目已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略)实施了材料二厂碳酸钴废水回收再利用项目,项目已建成并通水试运行。近期,(略)将组织相关技术单位:(略)
第三十五项,(略)(略)河西堡膨润土厂附近的2处历史遗留矿山多处采坑未进行恢复治理,大量弃土弃渣和选矿尾渣沿山体倾倒堆放,低洼处形成多处积水坑塘,现场混乱不堪。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已积极申报省级矿山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项,(略)(略)自2018年以来长期越界开采,露天采坑未开展有效恢复治理,大量弃土弃渣无序倾倒堆放,渣堆松散,风蚀、水土流失严重,洗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废弃采坑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渣堆、弃土进行了削坡、平整,自然资源部门已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
第三十七项,(略)宁远堡昌盛砂石厂、(略)(略)等3家砂石料加工企业未批先建、粗放生产作业,环保设施不完善,物料露天混堆混放,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对3家砂石料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略)宁远堡昌盛砂石厂、(略)有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现场废石破碎设备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及简易喷淋装置,物料已覆盖;(略)存在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其处以罚款2.8万元,同时督促该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
第三十八项,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略)熄焦废水不经处理,长期在循环水池内循环,高浓度废水直接回用于熄焦工段,导致熄焦废水中高浓度的挥发酚、氰化物等污染物通过熄焦塔外排污染大气环境,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未得到纠正。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投资400万元,实施了熄焦循环废水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40m³/h,现已完工并经调试运行正常。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各项污染物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熄焦水水质要求。
第三十九项,(略)在实施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中,无视报废机动车室内拆解规定和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闲置不用,擅自改为露天拆解,并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拆解方式:(略)
整改时限:2022年9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要求完成了问题整改,同时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验收。
2.(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对各类危险废物分(略)存放,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了危废处置台账,规范了危废管理。
第四十项,(略)镍冶炼厂废渣场未明确场界及容量大小,未建立进场负面清单,内部综合利用项目无相应污染防治设施,游离于监管之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镍冶炼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渣场边界及堆存量,(略)1套、摄像头2组,建立了渣场正负面清单,安装安全标识牌12块。对渣场进行排查,确认渣场无综合利用项目。
第四十一项,(略)(略)未建成,固废堆填作业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制定了整改方案,完成了集水池(略)安装,通(略)级核查验收,完成了整改。
第四十二项,城市(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略)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沼气热水锅炉,违规建设运行1台1蒸吨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拆除违规建设的1台1蒸吨燃煤锅炉,按照环评要求新建沼气热水锅炉1台。
第四十三项,(略)对绿色矿山建设重视不够,虽然对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高石咀石英岩矿生态破坏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未对(略)类似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略)(略)(略)排查,制定了《金(略)矿石堆场及废石渣场综合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略)16行废石渣场和24行废石渣场的渣堆平整及削坡等工作。
第四十四项,(略)35000t/a硫酸镍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的1200t/d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车间排放口中废水总镍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污水重金属污染物未执行车间排放标准,(略)8000吨重金属离子废水处理站。
整改时限:2023年6月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略)制定了整改方案,实施了4000吨重金属废水处理项目,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2.(略)(略)含重金属废水减排达标治理项目,采用“除油+除重+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工艺,确保车间废水出口达标。该项目运转良好,车间废水能够稳定达标。
二、专项督察反馈问题(7项)
第四十五项,(略)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173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源性缺水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针(略)水资源短缺问题,我市注重做好“开源”,于2003年建成引硫济金工程,总计引水量4.46亿立方米,缓解了资源性缺水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引大济西等外流域调水工程的实施,力争从根本上(略)域性缺水问题。
2.加大储水能力建设。2022年建成了韩家峡水库,在原皇城水库、西大河水库、金川峡水库18700万立方米储水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库容990万立方米,配套节水农业,建成调蓄水池22个,新增容积175万立方米,实施了镍钴工业基地水源保障工程、金(略)续建配套等项目,着力提(略)水资源保障能力。
3.做好“节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印发了《(略)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略)水安全保障规划》《(略)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和方案,全市累积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3万亩、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统筹做好调蓄增量、调优结构、科学控水、极限节水四篇文章,有效解决了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
第四十六项,(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十三五”期间用水总量未完成控制目标。用水计划下达不规范,未(略)级行业用水定额,(略)存在超计划用水问题。部分机井存在超许可取水、擅自改变取用水用途等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控制目标的函》下达2022(略)用水总量控制在6.67亿立方米。2022(略)(略)填报用水总量6.47亿立方米,未超过下达的控制指标。
2.严格执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用水户逐级上报取水计划申请表,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对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结合(略)实际,印发了《(略)行业用水定额》;(略)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略)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切实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效益,2022年下达(略)地表水计划用水量1.48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1.47亿立方米。
3.(略)对金川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服务协会井、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天生炕分场十一队井存在的“超许可取水、擅自改变取用水用途”问题进行了整改,2022年在地下水延续换证过程中按程序报省水利厅换发了取水许可证。
第四十七项,(略)境内河道采砂问题突出,已经停采的砂场恢复治理不到位,生产的砂(略)管理不规范。(略)超许可开采面积297.5亩,超许可开采量96万立方米,形成长932米、最大宽度320米、平均深度12.72米的采坑,采坑两侧边坡高陡,破坏该河段河床和河岸地质结构,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另外,在河道内设置洗砂蓄水池和泥浆沉淀池,随意堆放砂料、废石、弃渣,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约270亩。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略)立案查处,处以罚款5万元。
2.(略)制定了《金川河荒毛墩(略)恢复治理方案》,完成了存在问题的整治,通过了专家验收。并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委托编制了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报告,通过了省上专家的评审。
第四十八项,(略)境内河道采砂问题突出,已经停采的砂场恢复治理不到位,生产的砂(略)管理不规范。(略)采砂场未开展恢复治理,长胡子河(略)段宝鼎砂(略)边坡修整不到位,渣堆松散,也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略)(略)宝鼎砂场对相应的(略)域进行恢复治理。(略)和宝鼎砂场已完成对(略)采坑及边坡平整修复、松散料堆规整夯实整改任务,河道行洪畅通。
第四十九项,(略)落实农村河湖空间管控有差距,部分农村河湖“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清理整治存(略)和薄弱环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回头看,对排查出的109个“四乱”(略),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一步梳理排查。县区政府制定了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方案,通过实施项目,彻底解决河湖“四乱”问题。
第五十项,金川河(略)白家咀段河道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影响河流生态环境。同时,该河段林草局林业管护站附近河道内建有拦河设施,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金川河(略)段G312线桥下游50米处建有导流围堤,威胁左岸农田。西大河(略)韩家峡上游河道管理范围内农家乐拆除后未完成清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金川河宁远堡镇白家咀段河道内堆存垃圾已清理,共清理垃圾1.5万方。完成了河道内水泥桩、(略)等拦河设施的拆除工作。
2.金川河(略)段G312线桥下游50米处导流围堤已拆除,该河段正在实施水系联通整治项目。
3.完成了西大河(略)韩家峡上游河道管理范围内农家乐拆除清理工作。
第五十一项,(略)开展涉河专项行动不认真、不彻底,无视河道内存在的拦河设施、导流围堤等河湖“四乱”问题,对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总量开采等河道采砂突出问题更是“选择性失明”,专项行动存(略)和疏漏。水务、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联动机制,对采砂企业审批不严格,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坚决,河道采砂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水务、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先后组织了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行动方案,重点对河湖“四乱”、河道采砂、地下水超采进行了认真排查整治,先后下发《执法检查督办通知书》18份,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公安、水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巡河湖专项行动,督促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总量开采等河道采砂突出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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