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
(略)和农业农村局
四川天
(略)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天
(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保障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正常运行,四川天
(略)和农业农村局拟开展四川天
(略)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简介:
结合四川天
(略)实际,科学编制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提升天
(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保障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正常运行。
四、资质要求: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略)章程复印件〕;
(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
(略)视成立时间提供);
(4)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略)视成立时间提供);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供应商单位:
(略)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五、说明事项:
1.请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资料提交至统筹城乡局;
2.本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根据得分进行排名,依照排名顺序原则上选择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特殊情况依照政府相关采购规定另行处理),评分标准请联系我单位:
(略)
七、报名地点:
(略)
八、联系人:
(略)
四川天
(略)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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