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许可〔2024〕4号
(略)生产基地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
(略)生产基地迁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一、
(略)生产基地迁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综合车间、电缆车间、熔轧特导车间、盘具车间等。
(略)用导线(含架空绝缘电缆)、中低压电缆(含特种防火电缆、控制电缆、军用特种线缆)、布电线、新能源汽车专用电线等,年生产能力382150km/年,主要设备塑料挤出机、铝拉丝机、铜小拉机、铜中拉机、铜大拉机、成缆机、绞线机、交联机、铝/铝合金连铸连轧生产设备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751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4534.87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160.16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43.39吨;项目单位:
(略)
(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4日
公开方式:
(略)
抄送:广东省能源局,
(略)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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