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
原内容为: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3.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证明(提供许可证或许可文件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具有基础线路资源及运营能力。
其他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苏果金丝利卷烟零售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苏果金丝利卷烟零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南路310号
联 系 人: 阮工
电 话: 025-8324205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 22 号中交投资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赵工、王工
电 话: 025-51860002
电 子 邮 件: xdfh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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