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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恒北区110kV供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1-31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110kV供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略)(略)SCCJS46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瑞(略)备案,(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瑞(略)110kV供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新建35千伏预制舱式变电站一座(含基础),新建双回110(略)约1.8公里(管廊上敷设),新建四回10(略)约1.4公里(管廊上敷设)。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电气、自控、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公用配套工程设施。
其他工程:水、电、通讯等外线接入工程。
本项目与已建成项目分界点:35千伏分界点为碳三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出线开关柜接线桩头,10千伏分界点为10千伏变电站进线柜接线桩头。
(略)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略)工期要求:165日历天。
(略)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施工图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化工行业、电力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招标人:(略)
(3)质量总体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略))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略))评价为合格。
(4)具备投运条件,满足送电需求。
(略)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9)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2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也属于本项目范围。根据招标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略)设计资质: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4)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的要求。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2000万元以上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同时含输电及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略)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略)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且不超过两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略)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略)、徐(略)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略)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略)
(略)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略)
(略)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略)
(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略)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略)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800元/包/投标人。
5.投标截止时间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递交地址:(略)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6.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5联合体协议(若联合体需要);
6.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略)
7.评标方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8.(略)((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sinochem.com
(略)址:(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请首先联系上述招标人:(略)
如发现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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