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新能许可〔2024〕12号
(略)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建张槎莲塘商住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东建张槎莲塘商住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一、东建张槎莲塘商住项目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5栋高层建筑,
(略)设置商铺和公共配套用房,地下设置停车库,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空调设备、
(略)、通风设备、变压器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167.9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26.40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0.18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4.68吨;项目住宅单位:
(略)
(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8日
公开方式:
(略)
抄送:广东省能源局,
(略)生态环境局、
(略)建设局,佛山供电局、
(略)(略)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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