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爱陵路10KV新秣路1号线、2号线、3号线等部分电缆迁移工程】2023宁远迁改0015(江宁)(项目编号:NJHQD-WZ-2023-12-04-06-001-003)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标段编号 |
项目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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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NJHQD-WZ-2023-12-04-06-001 |
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爱陵路10kV新秣1号线、2号线、3号线等部分电缆迁移工程】-电缆 |
无锡市华美电缆有限公司 |
235.183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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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JHQD-WZ-2023-12-04-06-002 |
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爱陵路10kV新秣1号线、2号线、3号线等部分电缆迁移工程】-电缆附件 |
南京诺顿电气有限公司 |
13.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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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JHQD-WZ-2023-12-04-06-003 |
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爱陵路10kV新秣1号线、2号线、3号线等部分电缆迁移工程】-辅材 |
南京诺顿电气有限公司 |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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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1日,对中标候选人没有异议的,
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1797153
2024年02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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