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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分公司第二条原水管扩建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2-20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中发改核准〔2024〕号
(略)第二条原水管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报来“(略)第二条原水管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略))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六、(略)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以及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请项目所在地(东凤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略)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略)
抄送:市纪委监委,东凤镇人民政府,市统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略)
全部招标部门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含安装)”全部委托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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