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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医美器械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2-19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建医美器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2月19日-2024年02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项目
名称:(略)
建设
地点:(略)
建设
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新建医美器械项目
(略)西、(略)
(略)
(略)
年产各类美容针产品1.5亿支,其中年生产医美水光针0.35亿支、医美一体针1亿支、医美长柄针0.1亿支、皮肤针0.05亿支(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除外)项目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清洗废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略)(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标准;
2.建设单位:(略)
3.建设单位:(略)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布抛盘、废抛光蜡包装材料、废助焊剂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胶水瓶、废硫化剂包装瓶、废脱模剂包装瓶、废油墨瓶、废抹布手套((略)),废润滑油、废油桶((略)),废活性炭((略)),污泥、浓液((略))。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20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略)
5.项目以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略)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略)
9.本项目施工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和《(略)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应取得相关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并公示后方可进行。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略)面实施洒水抑尘,(略)进行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等,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运出,并加强回收再利用;工程渣土应委托有处置许可证的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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