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破产清算案
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汇盟破管函字第005号
河南省
(略)决定书,指定河南众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观韬中茂(郑州)
(略)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人拟公开招募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向各社会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略)成立于2004年3月3日,
(略)(自然人独资),登记机关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1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桂军,经营范围为:振动设备、输送设备、五金工具、汽车配件、柴油机启动器制造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二)企业经营状况
(略)的登记信息显示,
(略)截至本公告日的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招募对象的资质要求
(一)入选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名册;
(二)具有对应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三)项目负责评估师具有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五)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六)有企业破产评估业务经验的优先选聘;
(七)需出具承诺书(主要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保密承诺;愿意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并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调整;暂不收取报酬的承诺,具体待审评债务人资产财务状况后,如若发现有可供分配财产后,管理人将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认报酬金额)。
三、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日期为基准日,
(略)现有资产、企业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时对后续管理人接管的需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进展,
(略)的偿债能力,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作出的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评估范围可能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延伸至债务人存在直接、间接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
5.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参加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选聘评定:
1.
(略)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竞选方案(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需出具承诺书(原件,主要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保密承诺;愿意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并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调整;
(略)不存在利益关系的承诺;暂不收取报酬的承诺,具体待评估债务人资产财务状况后,如若发现有可供分配财产后,管理人将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认报酬金额)。
注:以上文件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公章,其中两份装订成册,一份无须装订。
五、服务期限及质量
1.服务期限: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
(略)管理人要求。
六、评审方法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综合竞选方案、破产案件专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七、报名时间与材料递送方式:
(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18时之前;
2.报名方式:
(略)
3.联系人:
(略)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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