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CYGJS0469-202401-02
一、招标概况
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于2024年1月31日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招标公告,2024年2月22日9时0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
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 | | |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 68% |
|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69% |
|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69% |
|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
| |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A24 2025126;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A242005308 |
|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A24 202577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A142005385 |
|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A24 200851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42001257 |
| | | | | | | | | 郑维,职称证,4205281982031300 31 |
| 崔杰,职称证,/、申鹏飞,职称证,E00 92017300494、谢巍,职称证,/、孔丽华,职称证,建[造]110142000060 50、张卫,职称证,W21720221000 19A、王涛,职称证,W2172022100 018A、刘奕,职称证,W217201720 |
| 邰金明,职称证,420521198510025 616、朱海涛,职称证,武证高字030 20100054、江宏,职称证,A31720 18200051、汪莉,职称证,武证高字32520080014、江霞,职称证,武证 |
| 闫巍,职称证,4205281987030200 74、程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证,CS1042000 82、113330930、邓涛,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称证,S02420137 7、ZXZGG2022036、丁卯,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证,2013420099 0、鄂职改办〔2021) 10号、白敬中,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职称证,DG104200091、202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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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0265、徐久红,注册造价工程师、职称证,建[造]11144200011774、ZXZGG2022066、石春阳,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建[造]1322115 101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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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天门市城乡供水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一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
| | | | 秭归县茅坪镇凉水井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
| | | | 兴山县大田槽(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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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工作于2024/02/22 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进行打分. 三、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对于通过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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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瑞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宜昌清江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表:张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杜茹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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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
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51718889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84110
3.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
电话(传真): 0717-533327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传真):0717-5332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