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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燃气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2-23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燃气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2/23】【我要打印】【关闭】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0711 工程名称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0711001001 标段名称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燃气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 建设地点 本溪市溪湖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朝阳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张海峰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2022202303058 26360334.140000元 367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90.8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朝阳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海峰 于淼 矫立国
注册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 辽2212022202303058 辽221181987873 辽1212019202000910;辽221161776549
投标报价 26360334.140000元 26299858.090000元 26300193.920000元
工程工期 367日历天 367日历天 36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评审得分 90.84 84.69 83.76
企业业绩
1.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本溪市平山区(学院小区、永兴小区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改造工程)
2.本溪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建工、三合、新闻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改造工程)
3.2021年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建平小区、建立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改造工程施工
4.本溪市(高新区)2019年城区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燃气部分)
5.本溪市2021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新家源二期、新源小区、新麓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燃气改造工程)
6.本溪高新区2020年老旧小区(粮库楼、镇政府楼、新飞楼)基础设施配套燃气改造工程施工
1.奈曼旗公安局其他建筑工程奈曼旗看守所消防外管网工程
2.本溪市交通物流中心项目1、2、3号零担库房、园区道路和管网工程施工
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道路工程及污水管网工程
4.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厂区给排水管网工程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朝阳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四名
单位名称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徐健
注册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 辽221141556729
投标报价 26328660.150000元
工程工期 36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评审得分 82.87
企业业绩
1.本溪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溪湖区井涌、峪前、三老花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改造工程)
2.2022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燃气改造工程(一期补充、二期)施工一标段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中润油建(吉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其他;投标人填写的清单编码、清单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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