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2-2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1046 工程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1046001001 标段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填报单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建设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绥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郭庆生 4132322.390000元 86.6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绥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庆生 毕轩 胡士铎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4132322.390000元 4152326.950000元 4049168.520000元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86.66 85.11 82.6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绥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FF000E;()DD000E;EE000E;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