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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发布日期:2024-02-2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EITCL-NM-WHDYJ2024-0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项目编号:CEITCL-NM-WHDYJ2024-0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编号

质量标准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CEITCL-NM-WHDYJ2024-0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

第一

乌海市宏泰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5.0863

刘艳

NMG2514298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河北舜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2.1791

刘志国

213151674188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102.2888

裴晓倩

1412019202003407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第四

山东德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5886

张坤

1372015201609097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四

第五

宁夏宝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2.5034

李芳

2642018201903563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五

第六

内蒙古宏宇远通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02.5668

马瑄舸

N872507179

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65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六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施工框架项目

1

内蒙古中诚电力有限公司

分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超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2

国网塞利斯(成都)电力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

分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超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3

四川峰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超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4

内蒙古云旗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超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jnmg2020@163.com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异议受理电话: 0473-2023040 0471-5617033 1328473994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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