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
(略)
地 址:
(略)(略)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四川
(略)、
(略)(略)行政管辖范围内
(略)
(略)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永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2)园湾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完善工程。(3)白马燃气电厂—永安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4)白马燃气电厂—园湾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项目总投资8057万元,环保投资108.9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
(略)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尽量采用人工开挖;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不涉水施工;塔基位置远离河道。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略)安装接地装置;
(略)径避让集中
(略);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略)设计规范》(GB
(略))要求;本项目导线非
(略)设计对地高度不低于6.5m;
(略)设计对地高度不低于7.5m;边导线投影5米范围内有
(略)时合理抬高导线高度;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利用附近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禁止排入河流。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
(略)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略)进行洒水、清扫;施工现场应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废气排放达标;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送物料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漏撒产生扬尘;
(略)线进行清扫;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
(略))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在施工时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
(略)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减轻项目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避免多个产噪设备同时施工;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五)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附近既有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建设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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