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4-01-2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JKCG-CS-(略)9-1采购人:(略)
1长沙(略)机场高速北辅道((略)-(略)(略)涉铁通道工程全过程咨询其他工程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略).81
合计金额小写:691248.81元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捌元捌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一)本合同金额按成交优惠率3.5%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捌元捌角壹分(?691248.81元)(含税价),其中,监理费用暂定为人民币伍拾壹万壹仟肆佰柒拾柒元陆角伍分(?511477.65元)(含税);预算审核费暂定为人民币柒万叁仟玖佰零陆元陆角肆分(?73906.64元);结算审核费暂定为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捌佰陆拾肆元伍角壹分(?105864.51元)。最终费用按实结算,(略)或甲方招标合约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除该费用外,甲方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乙方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现场代表费用(如有)、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根据工程进度在不同阶段委派工地现场的至少1名现场代表费用等。并考虑了乙方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①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②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略)
③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略)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要求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般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按甲方的书面要求。
②监理服务依据包括: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略)
③监理服务要求: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本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甲方,份数1份,监理月报在每个月的5号前提交1份,约定的专项报告按既定时间提交,其余往来文件及时提交,一般不少于2份。
④造价服务依据: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等。
⑤造价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履行造价咨询服务义务,应保证在受托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履行承接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要求:见附件1、附件3。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乙方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应按甲方要求及行业先进水平进行编制,甲方在收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后10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
乙方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3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审查
甲方对乙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预结算审核时间以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限为准。甲方在审查同意乙方的成果文件后3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成果文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协助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略)
本合同款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为联合体的,则向承担相应工作的各专业单位:(略)
①监理费用:监理费用按月支付,每个月按当月完成监理合格工作量的70%支付监理费用。月度监理费计算方式:(略)
②预算审核费:本项目所有子项目预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实际预算审核费用的70%,办理完预算审核咨询费用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预算审核结算费用的95%。
③结算审核费:本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实际结算审核费用的70%,办理完结算审核咨询费用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结算审核结算费用的95%。
上述费用可分服务类型监理费单独办理结算、支付费用;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费一起办理结算、支付费用。
监理费、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费结算费用的5%作为风险预留金,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经结算复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复审结果一次性无息支付。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以现金、银行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和其他合法方式:(略)
4.2收款账户:(略)浏阳河支行((略):(略)30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现行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资料的规定进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施工合同》及其它与委托的工程咨询工作相关的全部资料和要求。
(2)负责对图纸上的错漏之处进行修正,对不完整的资料进行补全。
(3)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对乙方工作上的表现给予评价。
(4)按照合同履行咨询费用支付程序。
(5)在乙方提交成果报告后,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三)乙方提供造价服务相关义务:
(1)按照合同及工作任务单要求向甲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并提交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成果文件。造价咨询服务及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不满足合同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无偿配合整改。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完整资料归还甲方。
(2)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资料、本工程预、结算资料等做到对外严格保密,不得外借、外传。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3)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检验,发现有遗漏的,及时与甲方沟通,请求甲方提供。
(4)对于甲方未作限价,合同里又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略)场询价、组价,并将组价的结果报给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为与施工方计价的依据。
(5)向甲方提供国内(略)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6)乙方内部要建立复核机制,保证咨询成果的准确、及时、完整。
(7)配合甲方对乙方咨询成果的复核,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8)准备洽谈资料,与施工单位:(略)
(9)按甲方要求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并整理经验数据,总结造价管理经验。
(四)乙方提供监理服务相关义务:
(1)乙方应参与项目参建各方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甲方解决发生在施工范围内及与参与各方之间的有关矛盾与问题。施工过程中协助负责项目建设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组织和协调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乙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有权通知施工及参与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准并经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3)乙方应按成果文件提交的要求,按月向甲方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及施工合同情况报表。
(4)乙方应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核及其成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控制和信息、合同的管理;协助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等。
(5)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6)督促、检查承包方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7)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8)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并复核工程造价,签署付款凭证;工程竣工后,乙方收到施工单位:(略)
(9)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甲方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略)
(10)协助、主持、审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检查承包方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审核其事故报告;
(11)协助甲方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合同纠纷和索赔事项;并做好会议纪要;
(12)督促并检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并配合检查;
(13)组织承包方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督促整改,并协助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14)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每月于28日之前向甲方编报监理月报和提交工程形象影像资料;
(15)协助甲方整理审核承包人合同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
(16)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或甲方认为需要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
(17)必须按甲方要求对暂定价材料的产品、设备及价格(略)场调查和询价;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确需更换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经报甲方审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略)/人·次的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确需更换项目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的,乙方应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经报甲方审批同意更换项目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略)/人·次的违约金。
(4)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上述标准两倍的违约金。
(5)相关会议迟到15分钟以内、15分钟以上30分钟内、30分钟以上1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分别按200元/次、400元/次、600元/次交纳违约金,迟到1小时以上按缺席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略)/次的违约金;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上述金额的50%交纳违约金。
7.4监理咨询服务工作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略)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投标书中承诺到位或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更换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2
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投标书中承诺到位或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更换的。
每人次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高级工程师按(略)/次支付违约)。
3
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未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未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每人次按人民币(略)/次支付违约金。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未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未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每人次按人民币(略)/次支付违约金。
5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总监在其他项目中经发现有兼职情况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6
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少于70%的(以区质安监站考勤数据为准)。
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略)支付违约金。
7
其他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少于70%的(以区质安监站考勤数据为准)。
每人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略)支付违约金。
8
因乙方过错,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
视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略)以上、合同价的15%以下的违约金。
9
在工程质量审查和管理中,乙方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10
乙方未认真核定工程款支付,导致甲方多支付工程款;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
视差错的严重程度支付(略)元/次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11
乙方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产生违法违约行为,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略)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
乙方由于工作疏忽未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约行为,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乙方未督促施工单位:(略)
(略)/次支付违约金
14
未认真核准现场经济签证,弄虚作假或因乙方不依法履职等过错导致虚增工程量、多计价款的。
累计签证计量监理核定金额,超最终项目审定金额的5%(含),乙方承担监理服务费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5
现场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且签字,或签字验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6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要求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未安排专人旁站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7
在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安拆、维保作业及其他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安排专人旁站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8
未落实蓝天保卫战条款。
履职不到位、不督促、不报告、未下监理整改通知书(略)市蓝天保卫战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按施工单位:(略)
19
不配合甲方办理工程前期手续,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的配合事项,乙方在三日之内未履行到位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20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履职不到位,甲方要求更换而乙方不予执行的。
总监理工程师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其他监理人员按(略)/次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计量款。
21
不按工程建设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不按规定参与施工过程中各类会议。
(略)/次支付违约金。
22
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建设工程监理旁站管理规定》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施工状态下不在岗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23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将整套监理资料移交给甲方的。
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24
对于现场由于重大危险源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而监理未按相关规定对此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巡视且未要求施工单位:(略)
(略)/次支付违约金。
25
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迟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26
甲方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抽查监理人员不在岗且未经请假批准的。
总监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略)/次支付违约金,如果连续两次及以上抽查不到岗,则按两次及两次以上的总的天数累计计算。
27
乙方严重履职不到位,被质监站或甲方提出后仍无改观的;乙方拒绝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管理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直接清退乙方,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7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
由乙方全额赔偿,以甲方的赔偿清单为准。
29
乙方存在其他失职行为的。
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7.5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1)为确保项目乙方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略)考核结果作为造价咨询支付依据。
(2)质量考评:乙方在提交经投评复核后的最终成果文件报告时须提交项目考核计分表(见附件9中附件3),经投评复核工程师打分后,作为计算咨询费和对中介考核的依据。
评审时限:接收项目后,确认资料完整,如果缺少资料,(略)(结算资料)或甲方(预算资料),如无书面反馈即视同资料完整。乙方出具初审评审报告的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督促相关各方配合按时完成编制、审核任务,乙方无故延期评审时限,每逾期一天,扣减本项目评审服务费的2%,扣到50%为止;项目计分每逾期一天扣1分最多扣20分,预算项目非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延时完成的,(略)或建设单位:(略)
评审误差:乙方确保项目预算编制、初审和结算初审质量。预算编制、(略)终审核准误差率为指标,确因非自身原因造成项目超过控制比例的,(略)提供经审批同意的《质量误差免计评定表》(见附件9中附件6)。(略)对委托项目复核,发现预、结算误差率([(略)复核<审>发现差错额/乙方预算编制(初审)或结算初审报告评审额]*100%,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差错额为正负误差的绝对值之和)在3%以内(含3%)按合同收费标准计费;误差率超过3%不超过6%(含6%),每增加0.1%,咨询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误差率超过6%不超过10%(含10%),每增加0.1%,咨询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5%,单个项目误差率超过10%以上(不含10%),不计该项目的咨询费用。项目计分:误差率在3%以内(含3%)不扣分,误差率超过3%,按每超1%扣7分最多扣到该项得分值为0分为止(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
初审报告及提交资料的完整及规范性:乙方在评审实施结束签署意见前,应当出具工程预、结算初审报告,连同送审资料、工作底稿、(略)或建设单位:(略)
乙方评审人员的配合情况:(略)或甲方复核工程师的要求到指定办公室配合评审复核,(略)或甲方复核工程师可根据其配合情况予以计分,此项满分10分。评分8分以上(含8分)不扣减本项目咨询服务费,评分低于8分的每扣1分扣减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1%。
如委托项目须进行抽查审计,乙方应配合抽查审计单位:(略)
(3)乙方负责存档、保管的资料出现遗漏、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0.5-1万的违约金。
7.6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8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9依合同约定,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向甲方财务部缴纳现金,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各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进度款不足以全部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的,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余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11.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双方代表/负责人
(1)甲方代表:
姓名:缪卓;
(略)(略)517675X;
职务:总监;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通信地址:(略)
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为现场全过程管理;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陈凯;
执业资格及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
(略)(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通信地址:(略)
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工作,行使合同约定职责。
(3)乙方造价负责人:姓名:尹彦;
执业资格及等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略):建【造】(略)099;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通信地址:(略)
乙方对造价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详见授权书(附件8)。
(4)乙方监理负责人:姓名:罗志伟;
执业资格及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略)(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通信地址:(略)
乙方对监理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详见授权书(附件8)。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更换通知后10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上述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人员上岗情况,要求本项目组成员不得为兼职或临聘人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乙方委派的主要咨询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主要咨询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除主要咨询人员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乙方提供的其他人员中的造价咨询人员必须提供参与过住建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的证明材料,项目拟派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须向甲方支付(略)/次的违约金。
11.3保密及著作权条款
(1)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被撤销或解除而免除。
(2)乙方保证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提交的造价咨询文件被甲方认可,则著作权自被认可之日起归属甲方,乙方享有署名权。
11.4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服务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为止。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根据需要委派专业工程师作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在工程保修期根据甲方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11.5本工程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11.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7本合同于年月日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略)签订,双方一致同意各自有效的送达地址:(略)
11.8乙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就本合同的履行、责任义务的承担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
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附件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目录
附件4:乙方主要乙方员表
附件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表
附件6:工作任务完成评分表
附件7:工作任务委托单
附件8:授权书
附件9:长沙经济技术(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10:《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略)
附件1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函
附件12: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全称):(公章)乙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略)
电话:电话:(略)1
传真:传真:(略)1
(略):账号: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略)3010
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服务范围
提供长沙(略)机场高速北辅道((略)-(略)(略)涉铁通道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项,具体包含监理服务、预算审核、结算审核。
二、具体服务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2、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略)
3、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略)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附件2: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略)
资料及文件名称:(略)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1
2
3

(甲方和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目录
(略)
资料及文件名称:(略)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全过程进度计划表
4
合同签订后7天内
2
工程监理成果文件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甲方进度安排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工作联系单、停复工令、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总结、质量评定报告等
3
阶段性提交过程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甲方进度安排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成果文件、合同价款调整成果文件、结算审核文件等
特别约定:
1、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间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乙方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各个阶段审查工作。
2、如甲方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成果文件,则乙方仍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
附件4:乙方主要人员表

(略)
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备注
证书名称:(略)
(略)
职称专业
级别
1
项目负责人
陈凯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略)
建筑工程
高级
2
监理负责人
罗志伟
中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略)
建筑工程
中级
3
造价负责人
尹彦
中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建【造】(略)099
造价
中级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件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表
1、监理服务工作进度要求
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1份,施工准备阶段提交;监理月报1份,每月5日提交;专项报告提交份数与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2、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度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完成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完成时间
(略)
工作任务
需提交的成果
一、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
施工图预算审核
工程量计算式、广联达算量模型、智多星清单计价表、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
2
工程预算的对审
经对审的工程量计算式、广联达算量模型、智多星清单计价表、清单差异对比分析表
3
指标含量分析
消耗量指标表、造价指标表
4
材料(略)场询价
材料设备询价单
5
模拟清单编制
工程量计算式、广联达算量模型、智多星清单计价表、模拟清单编制报告
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
结算初审
工程量计算式、广联达算量模型、智多星清单计价表、结算初审报告
2
差异分析
清单差异对比分析表
3
指标含量分析
消耗量指标表、造价指标表
附件6:工作任务完成评分表
(略)
工程名称:(略)
工作任务内容
提交成果
完成时间
完成评价与打分说明
市政管理部或招标合约部(签名):
时间:
咨询单位:(略)
时间:
附件7:工作任务委托单
(略)
工程名称:(略)
工作任务内容
时间要求
最迟在年月日完成
工作质量要求
移交资料清单
市政管理部或招标合约部(签名):
时间:
咨询单位:(略)
时间:
附件8:授权书
附件9:
长沙经济技术(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良(略))等文件规定,(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投资的项目:
(一)长沙(略)管委会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略)
(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资金;
(七)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略)备案审查,提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初审和结算初审咨询服务的单位:(略)
(略)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建立中介目录、考核评价、协调处理与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等。
第二章目录组建
第五条目录组建按"宽门槛准入、严监督考核”的原则,按一定条件对中介目录实施分级管理,年度考核后,实行晋降级动态管理。
第六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可自愿申请加入中介目录∶
(一)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依法设立;
(二)(略)和建设单位:(略)
(三)近3年未受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罚;
(四)在(略)市区或星(略)有办公场所,且具有近3年内3名连续在长(略)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七条申请加入中介目录的造价咨询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略)审查通过后进入目录,服务期限为3年。
(一)公司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综述原件自2018年来所获主要荣誉及奖励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略)主要业绩、营业情况、所获主要荣誉及奖励、近3年来从事的主要项目评审情况等);
(三)纳入(略)建设局诚信评价的证明资料;
(四)(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第六、七条具体要求以公开发布的《关于建立长沙(略)造价咨询中介目录的通知》为准。
第八条服务期内申请进入目录的中介机构,可在每年度考核结束1个月内提出申请,(略)审核合格后进入目录基础层。
第九条未进入中介目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初审及结算初审工作。
第三章项目委托
第十条造价咨询服务费(以下简称“咨询服务费”,包含预算编制、初审或结算初审基本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以下项目的预算编制、初审及结算初审中介机构,必须从中介目录中选定,咨询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行采购或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略)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初审及投资金额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结算初审,建设单位:(略)
第十三条承担委托评审任务中介机构的选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任务委托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法。(略)、建设单位:(略)
(二)对于少数特殊、技术要求高、复杂的项目,建设单位:(略)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中介机构应提供优质服务,在(略)市区或星(略)进行对审,(略)一致的造价软件,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中介机构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团队人员,(略)备案(初次备案以申报基础层时提交的资料为准,备案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备案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应由备案人员编制、审核预算或审核结算并在相关成果文件上签章。若有人员变动,(略)办理人员变更登记后方能参与项目编制或结算审核。原则上一年内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第十六条中介机构接收项目后应于当日在备案的人员中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预算编制、初审或结算初审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类似工作经验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略)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利用受托权利为单位:(略)
第十九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中介机构应当回避,或承担项目初审的人员应当回避:
(一)与结算审核项目施工单位:(略)
(二)审核项目结算系本单位:(略)
(三)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审核项目施工单位:(略)
(四)审核人员与审核项目施工单位:(略)
(五)审核人员曾在所审核项目施工单位:(略)
(六)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当出现以上需要回避的情形时,(略),同时将评审项目退回。
第二十条中介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的定额、标准和规范,并负责对承担评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一条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二级复核制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在提交初步成果文件时将二级复核的文件一并提交。
第二十二条中介机构在进行预算编制、初审及结算初审时应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前应熟悉情况、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踏勘中应明确重点,踏勘后应填写现场踏勘报告表(见附件1),并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踏勘由中介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略)
第二十三条结算审核过程中,中介机构应与项目参建方充分沟通、反复核对,(略)意见,(略)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初审结论应经施工单位:(略)
第二十四条中介机构提交初步成果文件至投评复核时须按附件2的要求提供。
第五章服务时限
第二十五条在与中介机构签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限,服务时限应根据委托项目内容、范围、专业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单位:(略)
(一)5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20个工作日;
(二)500万元(不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30个工作日;
(三)2000万元(不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45个工作日;
(四)5000万元(不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60个工作日;
(五)1亿元(不含)以上的工程项目,90个工作日。
第六章咨询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咨询服务费标准的上限价:工程预算编制收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3中“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基本工作收费”的7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投评审定的单项工程金额);工程预算审核收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3的“3.2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基本工作收费”的8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投评审定的单项工程金额),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4中“4.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工作收费”的9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投评审定的单项工程金额)专业工程调整系数按(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9计取(专业按单项工程划分)。实际收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低于(略)的按(略)计取;
(二)预算编制、初审的其他项目费不计入计费基数;
(三)1亿元(不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其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本收费标准的60%执行;
第二十七条合同约定咨询服务费包干的项目,包干费用不能超过咨询服务费的上限价。费用包干的项目,其考核仍按本办法执行,依考核结果核定咨询服务费。
第七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为规范中介造价咨询机构评审行为,提高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初审及结算初审质量和效率,根据长沙经济技术(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第二十九条项目考核范围以出具经投评或建设单位:(略)
第三十条中介机构考评分质量考评和集中考评
第三十一条质量考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略)招标合约部、(略)负责对委托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质量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量考评,每个项目基准分为100分。考评形式为:中介单位:(略)
1、评审时限:接收项目后,确认资料完整,如果缺少资料,(略)(结算资料)或建设单位:(略)
2、评审误差:中介机构确保项目预算编制、初审和结算初审质量。预算编制、(略)终审核准误差率为指标,确因非自身原因造成项目超过控制比例的,(略)提供经审批同意的《质量误差免计评定表》(见附件6)。(略)对委托项目复核,发现预、结算误差率([(略)复核<审>发现差错额/中介机构预算编制(初审)或结算初审报告评审额]*100%,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差错额为正负误差的绝对值之和)在3%以内(含3%)按合同收费标准计费;误差率超过3%不超过6%(含6%),每增加0.1%,咨询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误差率超过6%不超过10%(含10%),每增加0.1%,咨询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5%,单个项目误差率超过10%以上(不含10%),不计该项目的咨询费用。项目计分:误差率在3%以内(含3%)不扣分,误差率超过3%,按每超1%扣7分最多扣到该项得分值为0分为止(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
3、初审报告及提交资料的完整及规范性:中介机构在评审实施结束签署意见前,应当出具工程预、结算初审报告,连同送审资料、工作底稿、(略)或建设单位:(略)
4、中介单位:(略)
5、如委托项目须进行抽查审计,中介机构应配合抽查审计单位:(略)
第三十二条集中考评:主要是结合项目进度(在审项目进展)督查对中介机构项目进度、办公场所、人员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抽查,集中考核只计扣分项。每季度初公布上个季度考核项目的个数、考核总分以及集中考核的情况。中介机构年度考评(见附件7)分值按全年质量考评的算术平均分(含追溯调整为零分项目)减去集中考核的扣分值计算。
第三十三条根据年度考评分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中介机构暂停服务1年。
第八章晋降级管理
第三十四条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晋降级动态调整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年度考核评价完成后,完成两个及以上项目且无考核记零分的项目、年度考核成绩前15名的中介机构自动晋级精选层;单个项目考核有记零分或年度考核成绩在15名后的精选层中介机构自动降级至基础层。没有纳入年度考评的维持原有层级不变。
第三十六条服务期内中介机构如自愿退出造价咨询中介目录,由中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略)审批后可退出,退出后在本服务期内不再批准进入。
第九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认定之日起暂停服务一年:
(一)被行政监督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误差率超过10%(略)复核后调整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的中介机构;
(三)单个项目考核记零分的;
(四)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或培训达三次的;
(五)(略)或建设单位:(略)
(六)(略)要求限时办结的;
(七)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自认定之日起不得参与长沙(略)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项目审核中擅自补充、出借资料,或涂改、毁损资料;114
(四)违反廉政纪律利用项目审核工作获取:(略)
(五)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将取得的材料用于项目以外事项的;
(六)项目审核过程中隐瞒问题、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
(七)拒绝或转让其合同义务的;
(八)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未报告,审核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九)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原办法于本办法施行之日同时废止。
附件:
1.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初审现场踏勘报告表
2.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提交成果文件要求
3.项目考核计分表
4.预算项目延期审批表
5.结算项目延期审批表
6.质量误差免计评定表
7.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项目评审年度考评表
8.结算审核意见表
9.预算编制审核意见表
10.项目差错率确认表
11.咨询服务费审核表
附件1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初审现场踏勘报告表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略)
施工单位:(略)
中介机构
踏勘事项∶项目实施情况查勘
踏勘情况∶
影像
资料
踏勘现场情况确认(签字)
中介机构
评审人员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填表须知
1、中介机构应进行现场踏勘,并将核实结果填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项目评审现场踏勘报告表》。
2、每次踏勘都应有两位及以上审核人员同行,并有建设单位:(略)
3、现场踏勘须形成书面记录及影像资料等,并共同签字确认。
4、同一项目现场踏勘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
5、此表作为中介机构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略)。如页面不够填写,可增加多页。
附件2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提交成果文件要求
预算初稿提交成果资料清单:
1、资料成果文件目录
2、工程量计算式完整版(包括CAD图、EXECL表格等附件)
3、带定额子目的上限价清单(含编制说明、主材价格)
4、工程造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上限价汇总表
6、预算编制有关问题答疑(如果有)
7、建设单位:(略)
8、《长沙建设造价》中缺项材料价格来源复印资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份,可以整理成一册,也可以把工程量计算式单独另成一册;1-6项电子版一份
预算定稿提交成果资料清单
1、工程量计算式完整版(包括CAD图、EXECL表格等附件)
2、不带定额子目的上限价清单(含编制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上限价汇总表
5、经建设单位:(略)
6、中介机构签字盖章的《预算编制审核意见表》
7、《咨询服务费审核表》一份
8、《项目考核计分表》一份
9、《项目差错率确认表》一份
10、现场踏勘完整记录一份(包含影像资料及必要文字注释)
以上资料中工程量计算式只需纸质版一份,可以和2-5项整理成一册也可把工程量计算式单独另成一册;另2-5项整理成一册提供纸质版3份;中介机构及建设单位:(略)
结算初稿提交成果资料清单:
资料成果文件目录
工程量计算式完整版(包括CAD图、EXECL表格等附件)
3、带定额子目的结算价清单(含编制说明、主材价格),按原清单价结算部分和新增工程部分须分开。
4、工程造价汇总表
5、《长沙建设造价》中缺项材料价格来源复印资料
6、施工单位:(略)
7、其他与成果文件相关的资料(如果有)
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份,可以整理成一册,也可以把工程量计算式单独另成一册;除第5、6、7项外其余须提供电子版一份。
结算定稿提交成果资料清单:
1、工程量计算式完整版(包括CAD图、EXECL表格等附件)
2、带定额子目的结算价清单(含编制说明),按原清单价结算部分和新增工程部分须分开。
3、工程造价汇总表
4、施工单位:(略)
5、《咨询服务费审核表》一份
6、《项目考核计分表》一份
7、《项目差错率确认表》一份
8、现场踏勘完整记录一份(包含影像资料及必要文字注释)
以上资料中工程量计算式只需纸质版一份,可以和2-4项整理成一册也可把工程量计算式单独另成一册,另2-4项整理成一册提供纸质版2份,另单独提供一份施工单位:(略)
附件3项目考核计分表
项目名称:(略)
评分项目
得分
备注
评审时限(20分)
评审误差(45分)
评审人员配合态度(10分)
初审报告及提交资料的
完整及规范性(25分)
合计得分
附件4预算项目延期审批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略)
(略)
初审中介机构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接收任务时间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申请延期天数
审批延期天数
需延期原因及请求
建设单位:(略)
签章
年月日
复核工程师意见
年月日
(略)主任意见
年月日
附件5结算项目延期审批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略)
(略)
初审中介机构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接收任务时间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申请延期天数
审批延期天数
需延期原因及请求
建设单位:(略)
签章
年月日
复核工程师意见
年月日
(略)主任意见
年月日
意见栏中须注明:减少扣减评审服务费和项目扣分的百分比
附件6质量误差免计评定表
单位:(略)
中介
机构
填写
中介机构名称:(略)
项目专业类别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略)
中介机构编制或
初审金额
(略)
终审金额
误差金额(绝对额)
差错率
(绝对值)
申请免计入
误差的金额
申请免计误差金额后的差错率
项目计划
完成时间
年月日
项目实际
完成时间
年月日
其中已获批延期申请天数

实际拖延
时间

申请免质量误差情况说明(需分明细列出误差金额及原因,可附页,附页需加盖公章)
(略)
申请免误差项目(清单)内容
中介机构核定量
中介机构核定金额
(略)核定量
(略)核定金额
两者工程量差值
两者金额差值
产生差异的原因
申请理由
合计
投评
(略)
填写
经初步核实,该项目预算编制或结算初审误差金额中元,不是中介机构的责任,可不计入差错率中。项目修正后的误差总金额为元,评审差错率为。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章:建设单位:(略)
填表须知:1.本页内容由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盖章。2.当申请免质量误差情况内容较多时,可按本表所列内容另附页(报告)说明。
3.(略)
附件7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项目评审年度考评表
年度:
中介机构名称:(略)
年度考评排名名次
中介机构负责人
全年度预结算项目总数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考核
评价分
备注
1
项目1
2
项目2
3
项目3
4
项目4
5
项目5
6
项目6
7
项目7
全年项目质量考核评价总分
全年项目质量考核算术平均分
集中检查扣分项(集中检查结合项目进度一并进行,备案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接受现场检查,无独立办公场所一次扣3分、无人办公一次扣2分;备案人员到场不齐,每缺一人扣0.5分,最多扣2分;办公场所无办公设施、未悬挂招牌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如在招投标或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预算编制差错,但该项目不在当年考核年度内,可根据差错性质及差错大小从年度考核中扣分
年终考核最终得分
考核组成员
考核时间
单个项目得分按项目考核计分表录入
附件8结算审核意见表
工程名称:(略)
(略)
项目名称:(略)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增/减金额
合同金额
合计
审定金额人民币大写:
审核单位:(略)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略)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略)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分管建设领导意见:
年月日
分管财政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件9预算编制审核意见表
编制单位:(略)
工程项目名称:(略)
送审金额
审减金额
审定金额
编制单位:(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略)项目负责工程师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定金额(大写):
附件10-1项目差错率确认表(结算)
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开/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略)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略)
结构/层数
单位:(略)
结算送审金额
中介机构
初审金额
(略)投评
审定金额
中介机构审减金额
投评审减(-)
金额
投评审增(+)
金额
差错率
审定金额大写:
审核人(签字盖章):
审核单位:(略)
(略)项目负责造价工程师意见:
负责人签字:
附件10-2项目差错率确认表(预算)
单位:(略)
工程项目名称:(略)
送审金额
投评审减(-)
审定金额
差错率
投评审增(+)
其他项目费
编制单位:(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略)项目负责工程师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定金额(大写):
附件11咨询服务费审核表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咨询单位:(略)
委托时间
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完成时间
工程类别
结算初审(预算编制/
初审)金额(元)
(略)审定
金额(元)
咨询机构申报情况
(略)审核情况
咨询服务费
差错率(45分)
评审时限(20分)
评审人员配合态度(10分)
初审报告及提交资料的完整及规范性(25分)
合计费用(小写):
最终核定费用(小写):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填报人:审核人:
复核人:
建设单位:(略)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0:(略)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略)
第一章总则
(略)(以下简称“(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行为,加强对监理单位:(略)
(略)投资或管理的建设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略)
第三条监理单位:(略)
(略)批准的合格技术人员。
第二章一般规定
(略)负责对监理单位:(略)
第六条各监理单位:(略)
第七条监理工作原则
监理单位:(略)
第八条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管理目标
1.确保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主体工程优良率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总体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以“整体安全”为总目标,实现施工安全、环境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确保工程建设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体控制指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2)不发生基坑坍塌、洞内塌方冒顶、高空坠落等重大险情或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导致的交通中断、电力中断、通讯中断、漏水和漏气等重大险情或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3)无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到位,全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整改各级蓝天办巡查发现的问题,杜绝(略)级蓝天办督办通报问题。
(四)成本目标
以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为前提,将工程建设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五)进度目标
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环保的基础上,(略)制定的阶段性进度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
(六)廉政建设目标
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力保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监理组织机构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若干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形成按照监理合同规定权责分明、(略)
第十条监理单位:(略)
负责贯彻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略)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负责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略)进行相关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监理及工程管理办法或措施;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监理例会;负责汇总和上报有关监理工作的请示等。
第四章监理管理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的履约管理
(一)监理单位:(略)
(二)(略)项目管理组有权要求监理单位:(略)
(三)对由于监理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者或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者,按监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并将主要责任人清除出场,监理单位:(略)
(四)(略)或长沙(略)质安监站检查认定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应清除出场,监理单位:(略)
第十二条监理工作程序及制度
(一)监理单位:(略)
公示期满后7日内,(略)报建人员提交项目报建资料、实际进场人员名单,(略)项目管理部门审定后进场。
(二)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1.监理单位:(略)
2.监理细则以监理规划为依据,按工程专业类别或监理工作分类分别编写,在进场10日内编制完成切实可行的监理细则,(略)项目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施工图现场核对、设计交底和变更制度
1.开工前,监理单位:(略)
2.监理单位:(略)
3.参加设计变更工作,对批准的变更设计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理。
(四)过程检查
监理单位:(略)
1.用于反映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重要记录(如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检查表格、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日志等)要图文并茂,对隐蔽工程按规定通知五方责任主体、长沙(略)质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并留存图像资料,对指出的问题,附相应图片、数据和文字说明,并留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2.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实物工程进行实测实量,以数据为依据。对现场问题的整改指令,均以书面为准,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和记录,保证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闭合消项。
(五)工作时效性
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应确保时效性。监理单位:(略)
(六)监理日志签认制度
监理人员应每天记录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形成个人的监理日志;监理安全员应每天记录工地安全巡视情况,形成监理安全日志;总监要对监理日志和监理安全日志工作实行检查签认制度,保证监理日志和监理安全日志记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七)工地会议制度
1.工地会议主要包括工地例会、专题会议等,工地会议应坚持务实、简短原则,切实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工地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各参建单位:(略)
3.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具体事宜(如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等)由监理单位:(略)
(八)监理月(季、年)报制度
监理单位:(略)
(九)请销假制度
各监理单位:(略)
第十三条廉政建设
监理人员须加强廉政教育,严格履行《廉政合同》,坚持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禁从事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等业务活动或做中间介绍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施工单位:(略)
第五章监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进度监理
(一)监理单位:(略)
(二)监理单位:(略)
(三)(略)项目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单位:(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理
(一)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略)
(二)要督促施工单位:(略)
(三)要监督和要求施工单位:(略)
(四)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与控制,要切实把好“三关”,即开工审批关、工序(即施工过程检查旁站)关和转序签字验收及计量支付关。具体为原材料、人员、设备、施工组织方案等不能满足要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不能开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验收和计量。
(五)监理人员要加强在施工现场巡视和旁站,特别是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等进行重点旁站并应事先制定监理旁站细则,列出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旁站监控点及控制要点。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等进行旁站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时,(略)相应项目部汇报。
(六)施工中可能或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时,监理必须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略)
(七)经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的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略)上级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将追究有关监理单位:(略)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
(一)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单位:(略)
(二)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略)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略)
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略)
4.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计划。
(三)监理人员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略)
(四)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略)
(五)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六)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由总监督促施工单位:(略)
(略)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监督施工单位:(略)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略)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略)
(一)不及时、不认真或没有督促施工单位:(略)
(二)对施工单位:(略)
(三)检查施工单位:(略)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略)
(五)对所计量的工程量未按规定认真核实,在对现场工程量确认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略)项目管理部门联合招标合约部,在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中明确并细化各项违约责任。违约行为处理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项目管理部门、招标合约部或质安督查部发现问题,立即邀约相关部门共同核实情况;
(二)由项目管理部门据实向施工单位:(略)
(三)处罚通知(略)政、(略)项目管理组存档;
(四)违约金原则上直接向财务管理部交纳现金。
第二十三条对于监理单位:(略)
(略)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投标书中承诺到位或未经委托人同意无故更换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2
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投标书中承诺到位或未经委托人同意无故更换的。
每人次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高级工程师按(略)/次支付违约)。
3
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未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或未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每人次按人民币(略)/次支付违约金。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未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或未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每人次按人民币(略)/次支付违约金。
5
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在其他项目中经发现有兼职情况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6
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少于70%的(以区质安监站考勤数据为准)。
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略)支付违约金。
7
其他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少于70%的(以区质安监站考勤数据为准)。
每人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略)支付违约金。
8
因受托人过错,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
视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略)以上、合同价的15%以下的违约金。
9
在工程质量审查和管理中,监理人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10
监理人未认真核定工程款支付,导致委托人多支付工程款;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
视差错的严重程度支付(略)元/次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11
监理人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产生违法违约行为,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略)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12
监理人由于工作疏忽未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约行为,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
每次支付(略)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13
未认真核准现场经济签证,弄虚作假或因监理人不依法履职等过错导致虚增工程量、多计价款的。
累计签证计量监理核定金额,超最终项目审定金额的5%(含),监理人承担监理服务费1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4
现场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且签字,或签字验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5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要求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未安排专人旁站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6
在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安拆、维保作业及其他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安排专人旁站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7
未落实蓝天保卫战条款。
履职不到位、不督促、不报告、未下监理整改通知书(略)市蓝天保卫战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按施工单位:(略)
18
不配合委托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委托人以书面形式要求的配合事项,监理人在三日之内未履行到位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19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履职不到位,委托人要求更换而监理人不予执行的。
总监理工程师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其他监理人员按(略)/次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计量款。
20
不按工程建设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不按规定参与施工过程中各类会议。
(略)/次支付违约金。
21
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建设工程监理旁站管理规定》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施工状态下不在岗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22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将整套监理资料移交给委托人的。
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23
对于现场由于重大危险源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而监理未按相关规定对此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巡视且未要求施工单位:(略)
(略)/次支付违约金。
24
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迟的。
(略)/次支付违约金。
25
建设单位:(略)
总监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略)/次支付违约金,如果连续两次及以上抽查不到岗,则按两次及两次以上的总的天数累计计算。
26
监理人严重履职不到位,被质监站或委托人提出后仍无改观的;监理人拒绝服从委托人相关人员管理的。
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直接清退监理人,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
27
因监理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其他经济损失的。
由监理人全额赔偿,以委托人的赔偿清单为准。
28
监理人存在其他失职行为的。
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按(略)/次支付违约金。
第七章附则
(略)质安督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略)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略)
第一章总则
(略)(以下简称“(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加强设计单位:(略)
(略)管理的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略)
第三条设计单位:(略)
(略)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第五条技术管理部对设计单位:(略)
(一)招标合约部负责编制设计费用上限价,并在充分考虑资质、业绩、质保体系、服务质量、资源保证、服务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择优确定设计单位:(略)
(二)设计单位:(略)
(三)设计单位:(略)
第六条设计单位:(略)
(一)设计单位:(略)
(二)设计单位:(略)
第三章设计内容及设计单位:(略)
第七条设计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估算、概算文件编制,设计及施工服务(含各阶段设计及专项设计、可研编制、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答疑、技术交底、现场服务及联合验收等),其他合同约定设计内容和服务。
第八条设计单位:(略)
第九条设计单位:(略)
第十条设计单位:(略)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略)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略)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略)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略)
第四章设计单位:(略)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略)
(一)参加各阶段建设单位:(略)
(二)参加各参建单位:(略)
(三)配合各参建单位:(略)
(四)其他合同约定事项。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略)
(略)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发包人无须支付尚未支付的设计费,同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略)
2
设计人提供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需提供发包人审核,并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
参加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会议的人员必须是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与设计,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设计人擅自确定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位。
3
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达30天(含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并对其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给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略)
4
不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根据发包人或建设单位:(略)
每次图纸修改,必须在CAD文件中标记修改内容,并编辑WORD文档说明,未在图纸中标记修改内容的,按(略)/次支付违约金;漏标记的,按500元/处支付违约金。
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
设计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略)
6
可研估算、初设概算评审核减超10%及以上时。
扣除50%的可研编制费用,合同标的额3%的设计费。(非设计人自身原因时,可不扣费用)
7
(略)(或其他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初设概算对应工程建设费。
扣除本合同标的额20%设计费。(非设计人自身原因时,可不扣费用)
8
参与设计及参加相关设计会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联审及施工技术交底)的人员必须是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人员。
设计人不按时参加(迟到)发包人组织的相关会议,按(略)/次支付违约金;缺席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相关会议的,按(略)/次支付违约金。方案评审会、初设评审会、施工图联审、设计交底、相关验收会议及甲方组织重要会议等,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约定成员必须参加,缺席按(略)/次.专业支付违约金,造成较大影响的(发包人认定),设计人需支付本合同标的额5%/次违约金。
9
设计人向建设单位:(略)
设计人未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设计师的,按开工后(略)/天.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未回复并处理的,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程延期等相关后果的,由设计人承担一切责任。
10
因设计人设计遗漏、错误、未到现场核实情况或其他因素(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邀请相关专家评审认定为设计人原因的)等原因造成变更、工程质量事故(以国家质监、安监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或其他后果。
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略)
11
设计人在设计文件未注明危大工程重点部位或环节,或未进行专项设计,或未提出保障周边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意见。
(略)/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2
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文件违反强条、强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略)/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3
设计人提交的方案、初设文件,在方案、初设审批会议未一次性通过。
设计人除修改设计文件并保证通过外,还需向支付发包人本合同标的额2%/次违约金。
14
设计人与施工单位:(略)
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设计人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设计人按本合同标的额50%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擅自变更工程设计。
变更将视为无效,同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6
设计人以剽窃、抄袭等方式:(略)
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7
设计人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三审未通过或未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
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同时设计人按(略)/次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超过30个工作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8
未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各类报批报建及手续办理工作。
(略)/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9
设计人原因导致预算编制未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完成。
(略)/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0
设计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1
设计人违反廉洁纪律造成影响。(以建设单位:(略)
(略)/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2
设计人在方案、初设评审会后30个工作日,未能协助发包人取得行政批复。(以建设单位:(略)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10%违约金,超过60个工作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备注
以上各违约情形,设计单位:(略)
第五章附则
(略)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略)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略)
第一章总则
(略)(以下简称“(略)”)工程项目勘察工作,加强勘察单位:(略)
(略)负责投资或管理的建设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略)
第三条勘察从业单位:(略)
(略)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任划分
(略)政/(略)统筹管理地质勘察工作,技术管理部、招标合约部等相关部门配合。
(一)招标合约部负责编制勘察费用上限价,并在充分考虑资质、业绩、质保体系、服务质量、资源保证、服务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择优确定勘察单位:(略)
(二)勘察单位:(略)
第六条勘察单位:(略)
(一)勘察单位:(略)
(二)现场勘探作业前,勘察单位:(略)
(二)勘探方案要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现场作业;
(三)勘察单位:(略)
第三章勘察工作内容及勘察单位:(略)
第七条勘察单位:(略)
第八条勘察单位:(略)
第九条勘察单位:(略)
第十条勘察文件应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标注勘察作业范围内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并标明勘察现场服务节点、事项和内容等。
第十一条勘察单位:(略)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略)
第四章勘察单位:(略)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略)
(一)勘察单位:(略)
(二)按规定参加勘察报告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必要调整补充;
(三)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并提出意见;
(四)配合参建单位:(略)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略)
(略)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以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
返工勘察费由勘察人承担,同时勘察人应向委托人支合同总价20%违约金。
2
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每逾期一日,支付勘察合同总价5‰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含五日),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勘察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
3
现场勘察成果未经委托人书面签认并照相确认。
每次需支付勘察合同总价1%违约金,累积超过两次(不限同一任务),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勘察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
4
勘察人应参加基础工程等与勘察相关分部分项验收,并配合与勘察相关技术论证或施工安全管理。未征得委托人同意情况下缺席。
勘察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略)/次违约金。
5
施工过程中,发现钻探点所在位置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
每一个钻探点,勘察人需承担合同总价5%违约金。
6
勘察过错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5%(含)-10%(不含)的。
勘察人须承担合同总价50%违约金。
7
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10%(含)-20%(不含)的。
勘察人须承担合同总价80%违约金。
8
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20%(含)以上的。
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勘察费,已支付勘察费勘察人需予以退还,同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勘察人三年内不得在长沙(略)承接勘察业务。
9
勘察成果弄虚作假。
现场勘察成果经核实,未实际钻孔的,勘察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略)/孔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勘察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0
勘察过程中,勘察人应复核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因勘察人未复核或复核不准确,导致损坏建构筑物、边坡、地下管线、各类设施等的。
勘察人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后果。
11
勘察人未按要求办理勘察占道或其他手续进行勘察作业的。
勘察人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后果。
备注
以上违约行为累积超过两次,委托人有权视情况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勘察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第五章附则
(略)/(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1: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函
(略)
长沙(略)文件,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数量符合文件规定;
2、本单位:(略)
3、(略)书面同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在同(略)同时担任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以监理合同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略)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单位:(略)
4、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自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符合更换情形的,具体流程及要求按文件执行。
5、监理人员履职等其他要求,本单位:(略)
单位:(略)
年月日
附件12: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全称):(略)
乙方(全称):(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长沙(略)机场高速北辅道((略)-(略)(略)涉铁通道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合同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1、合同各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略)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核,并确保能运用于指导相关工作。7、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8、乙方须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认真对本单位:(略)
11、乙方作业过程中所需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应督促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自行配备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必须对设施、设备、工具等定期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12、项目实施期间,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预防事故发生。13、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损坏偷盗。15、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完全撤离作业现场后自然失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陈海龙法定代表人:戴志国
委托代理人:彭林委托代理人:陈凯
电话:(略)6电话:(略)1
传真:(略)2传真:
附件列表:长沙(略)机场高速北辅道((略)-(略)(略)涉铁通道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pdf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