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钓具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项目类型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 非线性 |
建设地点 | 山东威海环翠区张村镇钱塘街-158-1号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 | 环评审批文号 | 威环环管表〔2023〕12-1号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7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371000MA3CF73C1W001X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威海羽川技研钓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000MA3CF73C1W |
运营单位 | 钓具生产项目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000MA3CF73C1W |
验收监测单位 | 山东恒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303MA3DDYLE6N |
竣工时间 | 2024-01-09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无 |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4-0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4-03-06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及载体 | 网站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78908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 2024-03-07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项目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排口排放污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6.9~7.2(无量纲),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8mg/L、氨氮13.0mg/L、悬浮物150mg/L、总磷0.41mg/L、总氮32.4mg/L、动植物油0.83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有机废气。项目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涂柜预处理后,调漆、拉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废气均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3.87mg/m3、排放速率3.33×10-2kg/h,苯排放浓度0.0613mg/m3、排放速率5.30×10-4kg/h,甲苯排放浓度0.0604mg/m3、排放速率5.16×10-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170mg/m3、排放速率1.46×10-3kg/h;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1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修口机、水磨机、污染物治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并设置基础减振等方式,经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56.2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46.5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BOPP带、研磨沉淀物,均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环氧树脂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储存和运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研磨沉淀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项目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后期运行中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油漆桶、废稀料桶、水帘喷涂柜循环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项目危废库位于厂房外南侧,占地面积约5.5272 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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