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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3-08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灌溉面积72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加压泵站,配电室及过滤器房;新建蓄水池,铺设扬水管道,(略)、配套各类建筑物等。其中包括各类阀井、镇墩、管道穿山洪沟建筑物、管线标志桩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
二标段: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略)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略)(略)》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略)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略)(略)“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略)
4.4、其他: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5.3(略)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略))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751200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编:750000
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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