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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3-0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民事裁定书》(略)进行重整。
(略)缺乏流动资金及偿债资金,亟需引入重整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通过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解决企业债务危机,整合企业资源,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企业重生,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略)
2、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略)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略)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经营管理等情况,(略)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4、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企业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略)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略)持有90%,(略)持有10%;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略)760716N;
住所地:辽宁(略)
法定代表人:曾观仁;
登记成立时间:1999年12月10日;
(略)类型:(略)(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游乐园以及相关配套的餐饮、娱乐服务、工艺品生产制作(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资产情况
(略)名下有两宗相邻土地,总面积为115,0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租赁土地,该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该地块有在建工程一处,为神羊游乐园项目一期工程,结构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87,000.00平方米。2005年5月份动工,2010年11月末完成主体工程,2011年8月停工至今,曾获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公司优势
(略)是一家集餐饮、娱乐、旅游、国内外商贸为一体的大型合资企业。位(略)域,交通便利,地处繁华,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根据目前房(略)场开发情况来看,结合目前投资热点,具有极(略)场开发潜力。
四、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参与重整的,应提供联合重整协议书。联合体之中至少有一家具备本公告所要求的资质条件。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对债务清偿比例作出初步承诺,并能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5、意向投资人未来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应包括投资总金额、经营方案(包括对企业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的方案、后续营业及业绩预算等)、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
6、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7、(略)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略)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五、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重整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略)
(1)网络报名
邮箱:(略)
(2)现场报名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邮寄报名
地址:(略)
收件人:宫律师
收件电话:(略)
3、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决策文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4)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投资意向书(如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的初步计划和投资预期、偿还债务的设想、未来经营模式的初步规划等);
(6)与本次重整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以上材料应当提供一式三份。
(三)尽职调查
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后的合格报名者交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汇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略)(略)535436
交纳尽调保证金后,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于《保密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尽职调查,管理人协同债务人给予配合,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本方案另有规定及《保密协议》另有约定外,尽调保证金于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确认不再继续参与重整之日起七日内无息返还。
(四)提交方案
完成尽职调查后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与重整。决定参与的,在提交投资保证金的情况下,同意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根据尽调情况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包括投资总金额、经营方案(包括对企业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的方案、后续营业及业绩预算等)、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受偿保障措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
(五)竞争遴选
经审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略)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超过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设立遴选委员会,在沈阳中院监督指导下进行遴选评审,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者。
(六)签署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在《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生效后,投资协议生效,(略)重整投资人。
六、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尽调后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需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在重整方案提交截止日前将该投资保证金全额汇入管理人账户。
2、未按规定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提交重整方案参与遴选资格。
3、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1)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提交的,管理人将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情况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2)《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缴纳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4、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略)重整计划(草案)获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应缴纳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
5、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重整方案获沈阳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沈阳中院裁定批准,(略)破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七、其他事项
(略)管理人编制,(略)管理人,欢迎感兴趣的投资人商谈。
(略)管理人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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