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编制的《
(略)新增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代码:
(略)-
(略)。
(三)项目地址:
(略)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工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表》)
项目在现
(略)内扩建,占地约225㎡,新建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及配套除尘设备等。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及整改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
(略)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
(略)
五、项目生产时,你单位:
(略)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并由
(略))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八、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略)
(略)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8日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