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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2024年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地区:江西 - 九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
2024年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略):JG/ZB/CW2024-BX001
(略)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略)
一、招标项目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1.2024年财产一切险+附加地震险(九江钢铁+方大酒店)。
2.2024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
3.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车险为第四年续保)。
4.物运部72辆电动(新能源)运输车车险。
5.安全生产责任险。
(二)合同期限:
1.2024年财产一切险+附加地震险(九江钢铁+方大酒店):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2.2024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2024年6月23日~2025年6月22日。
3.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4.物运部72辆电动(新能源)运输车车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5.安全生产责任险:2024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
(三)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7:30。
(五)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投保范围:
1.2024年财产一切险+附加地震险(九江钢铁+方大酒店)投保范围:标的物为九江钢铁所有在册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在建工程和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原燃料、物资和材料)及半成品和产成品],全年预计保额约为146.27亿元,方大酒店全年保额预计1.62亿元;另:(略)(略)(略)(略)(略),上述五家单位:(略)
2.2024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投保范围:(略)运输的矿粉、矿石等散装船运的原燃料以及线材、钢筋、板材、钢坯等钢材,全年预计保额270亿元。
3.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投保范围:
(1)投保人/受益人:(略)
(2)保险标的:公司非营运小轿车。
(3)车辆种类及数量:预计2790辆(计算保费参照车型:江铃福特领界SUV,方大定制车型;参照价格(略)/辆);预计1175辆(计算保费参照车型:大众迈腾2020款330TSIDSG领先型;参照价格(略)/辆)。另:九江钢铁办公室公务车(预计16辆)、保卫部巡逻车、摩托车、消防车(预计6辆)、物流运输部小货车、特种车、挖掘机、自卸车、加油车、装载机(预计43辆)跟标,上述预计跟标的65辆车险招标费率与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招标费率一致。
(4)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具体内容:车船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发票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1人ⅹ5万元、乘客4人ⅹ1万元)。
上述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为本次招标的必须投保险种。
4.物运部72辆电动(新能源)运输车车险投保范围:先期购买的62辆已购保险,后购买的10辆暂未购买保险,全部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购买险种根据生产单位:(略)
5.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范围:本次签一年期合同,投保范围为九江钢铁所有在册员工。
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略)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书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不含其中)。
(二)投标书内容包括:
1.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票信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略)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参标人(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完整版合同一份(2017年至2023年与九江钢铁或方大特钢或萍安钢铁发生过保险业务的证明材料)。
4.公司成立时间五年以上。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略)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略)
四、投标方式:(略)
招标单位:(略)
五、结算方式:(略)
(一)2024年财产一切险+附加地震险(九江钢铁+方大酒店):付款方式:(略)
(二)2023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投标单位:(略)
(3)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保费付款方式:(略)
(4)物运部72辆电动(新能源)运输车:保费付款方式:(略)
(5)安全生产责任险:付款方式:(略)
六、一切险附加险条款(报价费率中需包括此项条款),条款详见附件1,敬请特别关注!!!
七、2024年方大小轿车车险项目:
(一)(略)应设九江钢铁专线专人或专业团队受理车险理赔服务(设九江钢铁专线专人或专业团队,提供车险和理赔等即时服务,要求提供一站式快速、准确的理赔专项服务)。
(二)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现场查勘、定损服务、医疗查勘、理赔时效、服务形象、索赔程序、维修服务、其他服务措施、其他特色服务承诺。
八、招标单位:(略)
(一)具体开票、缴费信息如下:
单位:(略)
(略)(略)213438C;
地址:(略)
开户银行:工行湖口支行;账号:(略)(略);电话:(略)
(二)联系地址:(略)
(三)联系人:(略)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李工(略)
(六)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授权委托书》。
(略)财务部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3日
附件1:
财产一切险附加险条款
一、盗窃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被保险财产存放处(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三)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四)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五)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二、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营业场所内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三、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略)
(一)操作不当;
(二)爆炸。
但存在下列情形时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按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维护保养、检修或违规运行及给水水质不良;
(二)操作人员无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操作上岗证进行操作;
(三)锅炉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或年检合格证。
被保险人应保证所投保的锅炉、压力容器的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及行业规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四、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飓风、雷电、冰雹、暴雪、冰凌、洪水造成被保险建筑物外部的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保证按相关规范对上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合理的维护措施。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五、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飓风、雷击、冰雹、暴雪、冰凌、洪水造成的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对露天及简易建筑内财产的存放,应符合仓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六、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险人自有的蒸汽机车、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槽车、矿车等(略)内或专用线上使用过程中,由于出轨、倾覆、碰撞所造成的机车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酒后以及处在药物麻醉状态中驾驶期间发生的损失;
(二)机车的电机、电器设备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短路、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三)在连接、调度车辆过程中因调度人员或驾驶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四)所载货物与车辆车体之间的碰撞所致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七、厂内用起重、运输机械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在本附加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有证驾驶员驾驶操作的保险机械(含起重机、龙门吊、卷扬机、电梯等),在厂内使用过程中由于碰撞、倾覆或因操作失误所造成自身损失。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无证驾驶或操作;
2.机件及轮胎的自然磨损、锈蚀、自身爆裂;
3.驾驶人员的故意或恶意行为;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八、罢工、暴动或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略)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九、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破坏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损失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三停”损失扩展条款
(一)保险责任
本保险条款扩展承保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水、供电、供气突然中断造成被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二)保险金额
本附加条款的保险金额等同于所保主险的保险金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一、导线“舞动”损失扩展条款
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因导线“舞动”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导线“舞动”:(略)在外力的作用下(如刮风、线路覆冰局部脱落、意外撞击等),可能出现导线振动、摆动、跳跃等现象,从而发生导线碰线、短路、接地、断线及杆塔倾倒等事故。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二、建筑物变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略)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三、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因生产需要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地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略)间临时移动时,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四、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扑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略)
(一)雇员(不包括正常上班的雇员及属于被保险人专职消防队的雇员)协助灭火而产生的加班费用;
(二)对在灭火过程中使用过的灭火器材重新填充的费用;
(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在灭火过程中直接损毁的个人物品。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五、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消防队为扑灭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而依法收取的灭火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消防队不包括被保险人自有的消防部门。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六、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保险人在本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七、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赔偿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八、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一)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
2.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
3.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已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
4.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拆除、重建。
(二)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它地点:(略)
(三)若在本保险单下保险财产受损,但因保险单规定赔偿责任减少时,则本扩展条款责任也相应减少。
(四)保险人对任何一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十九、新安装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于任何被保风险造成的损坏而导致的重新安装、安置机器设备的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二十、地震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烈度达到或超过保险标的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由于建筑物未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标的因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事故。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主要原材料工艺质量证明,被保险人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略)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等。
三、不以任何方式:(略)
四、不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索贿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积极向贵方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六、不发生扰乱(略)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贵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七、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行为。
八、本承诺书所指的礼品、礼金等,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例如烟、酒等),以及由我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九、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六)提供失效、变质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危险产品;
(八)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以下方式:(略)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同意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终止业务往来;涉嫌违法犯罪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略)
(一)我方若违反第1条至第7条承诺中的任一条,我方自愿承担3万元至30万元的违约金。
(二)我方若向贵方行贿或违反第9条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按1元/吨(件)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额的10%至30%承担违约金。
(三)本条违约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略)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特授权_______(略)的业务(xxx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略)
(略)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必填)。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
(略):_____________(略):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不能填法人)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单位:(略)
签署时间:(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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