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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3-15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就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报价内容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

二、项目需求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项目建设有 1 台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全厂飞灰处理物日产出量约18t/d,全厂年产出约为6570t/a(数量为预估量,不设保底量,结算以实际飞灰处理物产生量为准。),对本项目产生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飞灰处理物养护、飞灰处理物运输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技术需求书。

三、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经营范围需与飞灰处置相关

(2) 近三年(20211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3) 投标人须有承接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螯合项目的相关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份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具体报价格式见附件1。

五、付款要求

(一)本合同产品以原灰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螯合产物的实际过磅重量计量,螯合产物结算价格中标单价/吨。

1)本合同下飞灰螯合产物的价格包括合同产品价格、本合同及双方约定的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价格、螯合剂、检测费用、装车、保险费、搬运费、包装费吨袋、增值税及其他所有税费。除非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特别同意,此合同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了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费用,投标人于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向招标人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申请资料,飞灰处置符合要求,招标人对飞灰螯合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格式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发票格式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款手续,投标人延迟提交的,招标人的付款义务相应顺延,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3)结算时的重量计量方式:

1)投标人将飞灰螯合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养护车间养护至少3天且出具合规报告后,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磅进行称重,双方共同派员监磅,称重码单应记载重、皮重、净重并且由双方监磅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该码单记载过磅净重(净重=毛重-皮重)

2)招标人在每月 15 号前与投标人结算上月飞灰螯合工作产生的电费 (电费按 0.65 元/度结算具体用电量以招标人螯合设备电表统计为准)。投标人单独结算并支付电费给招标人,不在招标人应支付的飞灰处置费中扣除。

3)支付形式:电汇。

4)支付依据:付款时依据过磅单为原始依据,并参照招标人的考核单(如投标人被考核金额,将在月度结算中扣除)。

六、其他要求

(一)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16:00;

)投标文件需出具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文件、附件报价文件等资料;

)文件递交形式:邮件形式提交,投标人将上述第(四)点所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打印盖章扫描为PDF文件,于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2959503074@qq.com;

)报名及投标联系人:

邮箱:2959503074@qq.com

联系人:陈吴锐

联系人电话:020-83540304

七、评标原则

(一)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二)符合招标要求的按最低价中标。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外委项目技术需求书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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