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2024年报废车辆处置服务。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3处置(出售)内容: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
(略)2024年批准报废的7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报废车辆回收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7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同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5实施时间及地点:
(略)
项目单位:
(略)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谈判要求潜在回收商具备:1.资质要求: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回收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谈判的相关业务,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1.2回收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2.能力要求:收购商在所回收车辆户
(略)内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略))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贮存和办公场地(以厂房照片和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为准),
(略);回收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并作出承诺。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4.信誉要求:①未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回收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④近一年内未出现因回收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5.其他要求:①
(略)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回收商,报名将被否决。②单位:
(略)
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项目单位:
(略)
项目单位: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其他:无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