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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预披露)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地区:湖北 - 荆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100%股权(预披露)
(略)
HB2024DF300014-0
(略)
G32024HB(略)-0
标的名称:(略)
(略)100%股权
转让底价(万元)
待定
预挂牌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预挂牌起始日期
(略)
标的企业所(略)
(略)-(略)
预挂牌结束日期
(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地址:(略)
(略)
法定代表人
龚新文
(略)
(略)-(略)
成立时间
(略)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789134P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绿化工程,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研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投资管理,货物运输代理,生产加工日用及工艺美术陶瓷制品、竹木制品、玻璃制品、藤、棕、草工艺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塑料搪瓷制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超市货架,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木材、燃料油、电线、电缆、电缆附件、高低压电气及成套设备、广告器材、电子元件、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纸、纸制品、汽车、汽车配件、船舶及器材、手表、化妆品、橡胶原料及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略)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年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确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略)、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略)
(略)
批准单位:(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4号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监管机构属地
湖北省(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魏经理:(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略)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略)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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