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竞价公告
(略):NJJD-(略)3-195
(略)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煤种:烟煤
2.采购数量:30,000吨
3.交货地点:(略)
4.交货日期:(略)(略)
5.运输方式:(略)
6.交货价格:车板价
7.数量验收方式:(略)
8.质量验收方式:(略)
9.货款结算方式:(略)
10.是否含税:含税
二、(略)
(略)(略)
三、时间安排
1.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略):08:52
3.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略)提示。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略)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5,000
<4,900
干燥基全硫St,d
%
<1.5
≥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20-40
≤15或≥50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1,30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45
五、奖惩标准
(一)数量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买卖双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GB标准对煤炭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双方质量和重量的结算之依据。检验费用由买卖双方平摊。货物抵达卸货港前的一切费用、运费、保险费及抵达卸货港后通关所需缴纳的关税、检验(检疫)费、增值税、移泊费用等全部税费由卖方负责,卸货港港口作业费、延期堆存费由买方承担。(二)结算价格=车板价±其它因素质量调整价。1.合同价格=车板价+质量调整价+其它调整价,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略)
2.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名/煤种热值范围【(千卡/千克)/(兆焦/千克)】热值基准价格加权方式:(略)
烟煤≥5000【基准卡价元/[(千卡/千克)×吨]】【批次】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3.质量调整价:
(1)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品种“质量标准”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略)
品名/煤种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略)
【烟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1千卡/千克】【基准卡价元/[(千卡/千克)×吨]】【5000】【单批次】(单批次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略)】【1千卡/千克】【(基准卡价+0.001)元/[(千卡/千克)×吨]】【5000】【单批次】(单批次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900千卡/千克以下,原则拒收。如采购方同意接收,则按20元/吨结算。
4、其它调整价:【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约定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略)
硫分调整价:空气干燥基全硫以1.5%为基准,每上升0.1%,原煤结算价扣减1元/吨。超过2.0%(含2.0%)的每上升0.1%,原煤结算价扣减5元/吨(不分段调整)。不足0.1%部分,按比例扣减。
挥发分调整价: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要求控制在20~40%。上限以40%为基准,每上升1%,原煤结算价扣减3元/吨。下限以20%为基准,每下降1%,原煤结算价扣减3元/吨。不足1%部分,按比例扣减。
灰熔点调整价:灰熔点(ST)低于1300℃,每降低1.0℃,原煤结算价扣减2元/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三)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略)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1)空气干燥基硫分St,ad超过2%;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低于4900千卡/千克;3)灰溶点ST小于1250℃;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小于15%或大于50%;5)煤质掺假,掺泥、掺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下同)等掺假重量超过1%或掺假热值低于合同基准热值1000Kcal/kg;(四)掺假考核:1.抽查发现颗粒度大于50mm的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量占比大于0.5%(含0.5%,下同),小于1%的,按实际含矸量5倍扣吨处理;矸石含量大于1%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2.掺假劣质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比第三方检验热值偏低1000kcal/kg及以上,掺假劣质煤占比达到1%以上的,对该批次合同煤量在结算时按应结算价格下浮10%进行结算。(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走法律途径解决的,双方约定向买方所在地广西(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七、联系方式:(略)
1.采购执行单位:(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八、备注
(略)委托,(略)负责运营。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略)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车板交货).docx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车板交货).docx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