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2024年1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明光市2024年1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mggc202402-021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明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
地址 | 明光市体育路129号水务局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甲昊:0550-81050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星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明光市女山路38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恩超:1805504612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28304846.83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卞晋良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0305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1、天长市2017年南营、红丰等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2、天长市2018年杜庄、红卫等2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28278842.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徐青松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7201827615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1、定远县桑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2、巢湖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库提升改造项目(洪桥等44座水库)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巢湖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28323351.51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A岗:李明 B岗:谌励励 | ||||||
证书名称 | A岗:一级建造师 B岗: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岗:皖1342017201827775 B岗:皖234212116125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1、肥东县2021年度“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小型 水库提升达标工程 2、长丰县2019年度四清塘等 21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2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7007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星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明光市女山路385号,联系人:宋恩超,联系电话:1805504612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 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 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 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 |
提起投 诉的渠道和方式 | 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 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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