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增管道及货种变更项目(一)进行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新增管道及货种变更项目(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571900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环评单位: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
(略)(略)北二环7.8公里处北侧,
(略)厂区至本项
(略)的埋地管线和
(略)内的氨水(备用甲醇)内浮顶储罐改为氨水(备用乙醇)内浮顶储罐,氨水固定储罐改为乙醇(备用燃料油)内浮顶储罐,碱液固定储罐改为乙醇(备用柴油)内浮顶储罐,均不改变储罐容积。项目总投资1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建设将会对
(略)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
(略)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G5720陆地管道运输、G5941油气仓储以及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七项“石油天然气”中第2条“
(略)建设: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存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属于《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的鼓励类“二、工业”“(一)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略)络建设”,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本项
(略)不新增占地,新增占地主要为库外管线。本项目埋地管线属于乡村
(略),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
(略)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库外管线涉及耕地保护目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线从地下穿越而过,深度为0.9m,对占用到耕地保护目标的埋地管线,管道施工结束要做好复垦复耕工作,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因此符合《
(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年)》和
(略)“三区三线”要求。根据《
(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设计》,
(略)用地。根据管线用地规划中相关意见,
(略),应
(略)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已取得
(略)(略)由及用地征求意见的函。施工前做好探明地下管线情况,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因此,本项目库外埋地管线符合《
(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设计》。项目符合我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略)管控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现有项目油气回收装置排气筒VOCs排放量为0.217t/a。本项目改建后油气回收装置排气筒新增VOCs排放量为0.117t/a。则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0.334t/a。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埋地管线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征占土地范围,管线占用到耕地部分,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复垦工作;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宣传牌,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裸露土地要及时洒水和覆盖,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扬尘。
环境质量与环境
(略):大气环境:项目
(略)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略))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海水环境:澄迈湾马
(略)水质类别为一类,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略))中的四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III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指数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略))中表A.1中的标准。土壤环境:土壤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1中的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①大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管线接口以焊接接口为主。全线均采用钢管焊接密闭输送,以确保正常情况下无化学品泄漏;在可能发生化学品泄露的阀门、泵等地方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报警,可有效阻止化学品大量泄露污染大气环境。②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严防施工机械设备的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管道设有防腐措施,管道防渗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10-10cm/s;在管道可能发生化学品泄露的阀门等地方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埋地管道设置专门的地下水、土壤监控设施;
(略)、
(略)、污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及危废间等地面均按重点防渗要求,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cm/s;消防水罐、辅助用房等按一般防渗要求,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公众参与意见:无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