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检察分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及消防改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五师检察分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略):E
(略)40157)已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4910平方米,消防水池1座建筑面积96平方米,硬化铺装2855平方米,绿化面积1442平方米,新建国旗台1个、大门1个,配套室外给排水等相应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略)(略)
第五师检察分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及消防改造)
本次室内装饰工程:一层大厅装饰装修面积220.02㎡,10间功能室971.465。(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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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④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
(略)
(略)通知公告《
(略)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
(略)启用“标证通”的通知》、《
(略)(略)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略)
2.领取方式: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八、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
(略)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
(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和“
(略)”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五师分院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第五师
(略)
地址:
(略)
新疆
(略)
联系人:
(略)
程守至
联系人:
(略)
王娟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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