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侍庄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琨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包括侍庄街道及周边的树云村、朱胥村、陆庄村、季窑村、裕丰村、瓦房村、常荡村、沈庄村、乔圩村、吴王村、侍圩村共11个村镇。
2.1.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改造、农贸市场改造、豆丹产业养殖、果树种植及虎斑蛙产业养殖。其中:1.人居环境改造范用包括侍庄街道及周边11个村镇水环境
及道路治理、厕所改造及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1200.00,建设内容包括墙面及顶面出新、地砖铺设及厂房改造。2.豆丹产业养殖占地 4000.00亩,包括场地整理、垃圾清运、建设日光温室大棚及配套工程;3.果树种植面积 2700.00 亩,建设内容包括果树采购、土地平整、挖坑和栽植以及抚育管护。4.虎斑蛙产业养殖:用地面积800.00亩。主要内容包括养殖池修建、种蛙及蛙苗投放、饲料投放、病害防止及药品投入。
2.1.3招标控制价:37744.53万元;
2.1.4工期要求: 4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2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20楼。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29日15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20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电力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招标人:江苏琨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20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141527069 电 话:1835212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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