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新疆哈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项目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三峡能源新疆哈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项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
(略),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略):SCZF2024-ZB-0359/002
2、项目名称:
(略)
3、招标范围:
三峡能源新疆哈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项目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主要工作内容
(1)依照各标段分包施工合同以及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开展工程项目土建、水结和建筑三个专业的同步结算工作;
(2)按照各标段分包施工合同,依据2018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使用指南》及《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在收到土建、水结和建筑3个专业各分册图纸的5天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编制各分包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并与合同工程量和限额设计工程量比较分析,对超出限额工程量部分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参加图纸会审,从设计角度提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编写对应标段工程预结算报告,并提出造价控制风险预警注意事项。及时完成各分册的同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土建、水结和建筑图纸的工程量计算,与施工单位:
(略)
(4)造价咨询人将项目建设阶段发生的各类合同文件中相应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工程量及结算费用按照分包合同和概算编制规定的项目划分和费用计列方式:
(略)
(5)建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作机制,审核分包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含调价)、零星委托价款、变更签证价款、索赔价款等相关工作,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6)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审核各标段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零星委托及索赔等事项并建立统计台账,参与项目设计变更经济比选并提出建议;
(7)审核各类工程合同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协助采购人:
(略)
(8)依照EPC总包合同以及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配合招标人:
(略)
(9)依据招标人:
(略)
(10)为委托人提供其他工程造价业务问题咨询服务。
3.2人员要求及工作安排
(1)造价咨询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必需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
(略)
3.3除上述工作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造价咨询人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4、项目工期及造价咨询服务期:
计划2024年3月01日开工,2025年06月30
(略)发电。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日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移交结算资料,配合业主及委托人完成工程审计。暂定服务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06月30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略)
(5)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承担并完成2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6)投标人
(略)(略)(
(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名单)信息”(
(略)(略)页截图加盖单位:
(略)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
(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获取:
(略)
2、获取:
(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工程,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监督部门
(略)法律部。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nwepdi.com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略)(略)6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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