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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1)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海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中电商务(北京)(略)受某单位:(略)
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CECOM-2024-BDJC-0046/01
三、变更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略)
书”,删除删除。
2.原否决提示表第5条“投标单位:(略)
书”之要求,删除删除。
3.原发售时间“到2024年1月19日止”,变更为变更为“到到2024年年2月月8日日止止”;
4.原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2月2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变更
为“2024年年2月月27日日9时时00分起至分起至2024年年2月月27日日10时时00分止(北京时间)分止(北京时间)”。
5.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2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变更为“2024年年2月月27日日10时时00分(北京时
间)”。
6.原《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技术指标内容,变更为:变更为:“技术指标(技术指标(8分)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
求得标准分8分。不能满足要求的,带分。不能满足要求的,带“▲”条款每条扣条款每条扣0.5分,非标分,非标“▲”条款每条扣条款每条扣0.2分,扣完为止。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7.原《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试验检验要求内容,变更为:变更为:“产品试验检验情况(产品试验检验情况(4分)分)((1)试验检验工序合理有效,检
验指标符合国家标准。(2)试验检验方法和报告科学合理。()试验检验方法和报告科学合理。(3)试验检验设施设备、人员完备。按上述情况进行排名,第
一名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8.原《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质量保证与监督内容,删除。
9.原《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增加:增加:“产品质量和性能(产品质量和性能(3分)分)((1)所销售的产品获得专利,(略)产品专利得
0.5分,不提供不得分。(分,不提供不得分。(2)所销售的产品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略)产品专利得
0.5分。本项最高得分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备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0.原《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在原有(3年)基础上,承诺延长1年质保期得2分,承诺延长?2年质保期
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变更为:“质保期在原有(质保期在原有(2年)基础上,承诺延长年)基础上,承诺延长1年质保期得年质保期得2分,承诺延长分,承诺延长?2年质保期得年质保期得5分。分。不
提供不得分。”
11.原《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承担任务状况和信誉内容,变更为:变更为:“近近3年承担过工装设备、检测仪器销售项目,且任务
完成情况良好,获得用户调查满意度在90分以上或优秀。同时提供销售金额超过分以上或优秀。同时提供销售金额超过50万元合同、发票和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每
份得1分,最高得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2.原《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人力资源内容,删除。
13.原《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增加:增加:“其他(其他(3分)分)所销售的产品,(略)销售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
售后服务承诺书得0.5分,最高得分,最高得3分。备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4.原《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电气维修及检测工装技术要求】2.13便携式电机故障诊断设备内容,变更
为::“((1))★功能,可测量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功率因数、四象限电能,相角测量,正负序电
压电流,基波全电量测量等,电流、电压测量精度±0.2%,有功功率精度,有功功率精度±0.5%,有功电能精度,有功电能精度±0.5%,频率,频率±0.02%。(。(2)
电机智能状态监测装置具备波形采集功能:1)故障录波,可通过电流、电压互感器,采集电压电流波动录波,能捕捉电压电
流波动,电压暂降、电压短时中断、电压瞬变等波形,及时完成故障预警。2)波动录波,电压、电流、功率异常波动记录功
能,记录供电异常信息捕捉,记录瞬时性波动电参量,通过软件显示波形。同时读取故障录波数据,电压、电流突变波形、保
护故障波形均可通过电脑读取查阅。(3)通过软件分析可实现故障预警,可诊断轴承故障、转子断条、(略)、缺相、转
子不平衡、偏心故障、轴弯曲、接线端子松动等故障;★((4)测量精度:电压、电流)测量精度:电压、电流±0.2%,有功功率精度,有功功率精度±0.5%,有功电
能精度±0.5%,频率,频率±0.02%。。”
15.原《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电气维修及检测工装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表1电气维修及检测工装配套表“13便携式
电机初发故障诊断设备”,变更为:“13便携式电机故障诊断设备”。
16.原附件18备注中“同类项目指同类型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成功实施案例”变更为变更为“同类项目指同类型设备合同
金额不低于《评分细则表》中要求的成功实施案例”。
17.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18.原成功报名单位:(略)
四、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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