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黑石渡镇黑戴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914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黑石渡镇黑戴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2914001 | |||||
招标人 | 霍山县黑石渡镇人民政府 安徽新绿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 | 9859802.27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久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公告第十一条: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第2款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丰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五景路48号 | |||||
投标报价(元) | 陆佰柒拾万零捌仟陆佰零玖元肆角陆分(?:6708609.46元) | |||||
项目经理 | 王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12105850 | ||||||
项目总工 | 邱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 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名称 | 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能力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继慎路136号 | |||||
投标报价(元) | 柒佰万元整 (?:7000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代威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22209758 | ||||||
项目总工 | 刘俊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溢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址 | 金寨县梅山镇金色时代家园沿河门面006号、007号 | |||||
投标报价(元) | 柒佰零叁万零壹佰叁拾柒元陆角壹分(?:7030137.61元) | |||||
项目经理 | 马芬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12144957 | ||||||
项目总工 | 曾宪俊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 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 |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黑石渡镇人民政府、安徽新绿储林业开发有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黑石渡镇街道、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64-52461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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