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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3-29

招标人名称: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 7 号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19 号06室
项目名称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DS-GC-GK-2024535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路奥林花园 3-204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991600.00)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9.73分
项目总监:袁红村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221002209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铜陵市铜官区顺安河跃进圩段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总监业绩:1.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2.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中溪(石口)至沙埠站段河道治理工程1标2标监理
其他:奖项:1.2022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2.2022 年度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
名称: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2栋21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970000.00)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7.18分
项目总监:张法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总监:张法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221000945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恩平市倒流河治理工程
项目总监业绩:1.恩平市倒流河治理工程;2.九龙凤尾坑整治工程监理;3.金湾区小林联围涝区整治工程-小林片区排涝及主河道清淤工程监理;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连湾涌河域整治项目监理
其他:奖项:1.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凯瑞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贵池路广利花园 3-403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5.40分
项目总监:胡前胜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221000967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金寨县白水河治理工程(槐树湾段)施工监理
项目总监业绩:1.金寨县白水河治理工程(槐树湾段)施工监理;2.金寨县双河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其他:奖项:1.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黄山杯”优质工程
奖;2.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禹王杯”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
位、否决依据
/
和原因)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01日
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654966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80108330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
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
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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