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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兴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4NM1000010)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阿拉善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5%股权转让
(略)N0109GQ240017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但最长不超过首次挂牌之日起12个自然月。
(略)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略)法定代表人何铭基
成立时间2004/09/17注册资本+币种(略).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略)所属行业其他采矿业
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发电及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347
(略)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略)95
(略)5
内部决议其他(书面征求股东意见,同意转让)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2022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1755.79-738.85-738.85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名称:(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4/02/295.65-539.25-539.25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略)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5/313546.56-2520.21-2520.2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略)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62.0480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略)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098944P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略)·(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略)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钢铁(集团)(略)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
(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其他披露内容1、评估报告显示:(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兴泰煤化房屋建筑物部分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存在不动产权证书中大部分房屋建筑物的名称:(略)
9、成交与终结:(略)5%股权转让(简称“兴泰股权”)(略)20%股权转让(简称“兰山股权”),同时征集到兴泰股权和兰山股权的意向受让方,该宗项目达成成交,即1宗标的成交须以另一标的成交为前提条件,否则该宗项目不成交。(1)两个标的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均有意向受让方报名,方为报名有效;(2)参与两个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通过交纳受让保证金,方为报名成功;(3)通过转让程序的两个标的均产生最终受让方后,两个标的成交,若两个标的只有一个标的产生受让方,则该两宗项目不成交,该两宗项目终结。(略)退还保证金。
受让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做好尽职调工作,自行判断风险承受能力,(略)主张责任。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略).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略)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略)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8、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挂牌期间工作时间预约联系人:(略)
交易方式:(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略)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式:(略)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最高按成交额5%收取,具体按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受让资料清单.docx受让申请(法人).docx授权委托书.docx受让申请(自然人).docx(略)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赵女士(略)
其他挂牌期间工作时间预约联系人:(略)
受让资料清单.docx受让申请(法人).docx授权委托书.docx受让申请(自然人).docx(略)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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