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区财政局,常州
(略)财政局,
(略),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略)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和《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苏财办购〔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就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各类
(略)(略)(
(略))。
二、为保障公告、公示信息推送安全,自2024年4月1日起,政府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略)(
(略))及
(略)(略)(以下
(略)网)。
三、“苏采云”系统中公告发布申请审核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保障公告、公示信息及时发布。
(略)(区)、常州
(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所辖预算单位:
(略)
四、为保障公告、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发布,请采购人:
(略)
五、“苏采云”系统增加“监管信息发布”模块,
(略)(区),常州
(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等监管信息将通过该模块
(略)网,原“
(略)”相关功能将同步停止使用。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略)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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