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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槐荫区绿城腊山御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C12号楼1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山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9日10时至2024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为济南(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388.23平方米,参考价:829万元。
起拍价:581万元,保证金:60万元,加价幅度:2.5万元。
注:标的现状拍卖,请意向人务必亲临现场,全面了解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政府、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未进入标的房产,内部情况不详,成交后依实际情况另行确定交付时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买受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买受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后确定参与竞买,以免影响标的受让。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拍卖房地产的面积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即使与本次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不再变更。
2、如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4、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及申请书,经审核具备条件的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经审核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登记、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因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可能需要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8、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七、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此一并公告通知:如有优先购买权,须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相关手续后经本院审查通过方可行使优先竞买权。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应当于2024年5月8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缴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市中分行((略)(略)9);
(略)(略)(略)18664。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十二、重要提示:
1、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略)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略)6
司法辅助机构:(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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