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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小微堵点改造项目-建邺区部分道路节点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2024年度小微堵点改造项目-(略)节点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2024年度小微堵点改造项目-(略)[(略)(熊猫新兴软件园)16-2]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略):GJCG-(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控制价:(略).19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该工程建设地点:(略)
(六)工期:30日历天
(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采购人:(略)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略)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必须提供供应商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略)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获取:(略)
(一)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略)
(三)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略)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略)
七、开启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略)
八、公告期限
(一)自磋商公告在“(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集中勘察现场:采购人:(略)
(四)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下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一)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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