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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环球神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零星废旧物资处置2737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零星废旧物资处置
(略)零星废旧物资处置
项目编码GR2024SC(略)转让底价100%
价格说明挂牌价为含税价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一、(略)在生产过程中陆续产生的废铁、废轻薄料、废扁丝、塑料废品,四种资产打包处置,实际处置数量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数量为准。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略)
三、查勘地点:(略)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略)(略))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62297Y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略)
(略)(略)
住所/注册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吕延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略)级国资委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62A0WM8P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略)
批准日期(略)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00%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受让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双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_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处置协议》。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产权处置协议》签订后,废旧物资处置实际结算金额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计算,即受让方以“净重”重量x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额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每月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相应有效的经营资质证照:(证明文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直接回收再利用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单位:(略)
四、在“信用中国”(https:/(略).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略)在生产过程中陆续产生的废铁、废轻薄料、废扁丝、塑料废品,(略)实物资产处置底价控价审批表的《资产处置审批表》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挂牌价为每项资产每吨含税单价(既:废铁为(略)/吨,废轻薄料为(略)/吨,废扁丝为(略)/吨,塑料废品为(略)/吨)。挂牌价格“100%”为竞价起始参数,代表增幅百分比。标的以增幅百分比为起始价进行正向多轮次报价,价高者得,最终标的每项资产每吨实际成交价为: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
三、本次转让的标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本次公开转让标的合计约29吨,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款项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据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以转让方财务开据发票为准,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付地点:(略)
四、《处置协议》签订后,受让方每月根据转让方通知进场拉货,实际处置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以五粮液汽车衡过磅后的物资计量单为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过磅数量(以五粮液汽车衡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受让方按照实际重量将最终结算金额打款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进行结算。转让方在确认已收到受让方交易交款后进行放货。
五、意向受让方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略)
六、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清理、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处置协议》、《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接受其中条款。在《处置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子以全额无总原渠道退还。
八、受让方进入转让(略)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略)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九、受让方须承诺:1.在处置(再利用)此批废旧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略)
十、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一、(略)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二、拆除标的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略)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三、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四、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六、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七、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八、其他事项详见《处置协议》等文件。
十九、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þ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þ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þ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þ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þ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处置合同(模版)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略)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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