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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水务局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4-01
一、合同编号:N5101812024000028-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28 四、项目名称: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水务局

地址:都江堰市外北街317号

联系方式:028-61929176

供应商(乙方):四川世纪纵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凤鸣路下段

联系方式:133489264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都江堰市水务局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项) ¥933,900.00 ¥933,900.00 1.防汛机房会商及机房和预警设备:防汛机房会商及预警设备1套,延伸到镇(街道)视频会商系统11套,21个自动监测雨量站、1个自动监测水位站、14个自动监测水位/雨量站、13个视频监测站、1个流量站、68套无线预警广播和简易雨量站、13套户外预警广播,数据维护1项,短信网关1项,UPS电源1套,防汛指挥中心应急发电设备1台,做好对中心机房山洪预警平台服务器和软件维护升级工作,防汛值班值守等工作。 2.群测群防体系:安装在社区及住户的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站68套。每年运维单位适当补助安装在社区及住户家中管护费用每处点位200.00(贰佰元整)。 3.保障都江堰市水务局2部北斗电话和20部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4.配合业主单位做好机房设备系统升级改造建设的安装和调试服务。 5.升级更新5套无线预警广播和简易雨量报警器,升级1处自动视频站。 6.参与完成机房设备、外部站点的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7.对安装在野外站点的自动雨量、水位站和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报警器进行校核工作、因地理位置需要迁改的应做好迁改安装工作。 8.负责承办山洪灾害危险区“三类”责任人的培训工作。 9.配合完成,成都市智慧水务区(市)县数据整合工作,保障数据传输正常。 10.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电子围栏信息和防汛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11.保障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中央、省、成都市防汛系统及都江堰市各镇(街道)防汛系统、日常办公设备、机房设备运行、水位和雨量采集设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无线预警广播和简易雨量报警器的数据回传、设备预警正常运行。 12.系统设备的更换及软件升级、安装、调试,站点的巡查、维护、维修服务,及故障修复处理。 13.协助介绍都江堰市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做好演示介绍、汇报资料。 14.做好机房设备及会议室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工作,确保机房设备、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15.负责做好都江堰市水务局值班、检查、节庆、抗灾期间的系统保障服务,做好指挥中心的会议筹备、会议记录、收集、整理、传达等相关工作。 16.协助都江堰市水务局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加的防汛业务系统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工作。 17.对山洪预警系统、成都市防汛指挥系统、市气象信息的数据收集、统计,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18.协助完成系统集成研发防汛预警系统平台改造、汛期前完成测试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19.运维人员协助水务局防汛办工作人员的工作。 20.负责上述运维服务及范围中设施设备所产生的通信费、野外站点电费、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换、社区责任人对无线预警广播和简易雨量站看管补助等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 1.甲方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对乙方单位的运维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对运维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2.乙方单位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工作要求进行运行维护,造成系统、设备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正常运行,视为乙方单位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单位赔偿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款的20%,如此金额不能弥补实际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单位在运维服务期,被纪检部门或上级暗访部门通报乙方单位运维工作人员未履职到位、玩忽职守等情况,甲方将处罚乙方单位每次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 4.乙方单位在运维服务期,因系统监测不到位、电话接听不及时等情况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时,甲方将责令乙方单位及时整改,并处罚款每次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整)。 5.乙方单位按照运维服务内容做好运维服务工作,确保系统及时更新、设备运行正常,若甲方组织检查、抽查时发现系统未及时更新、设备运行故障等情况未及时处置,甲方人将责令成交单位及时整改,并处罚款每次人民币0.5万元(伍仟元整)。 6.乙方单位严格按照运维考核要求,若在运维服务期6个月内,乙方单位受甲方处罚3次及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单位运维费用;在运维服务期12个月内,乙方单位受甲方处罚5次及以上时,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扣除成交人30%的费用。 7.若乙方单位未做好运维服务范围内相关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指定其它公司接替运维工作,所产生的运维费用将从乙方单位的运维经费中扣除。

合同金额: 933,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都江堰市域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都江堰市水务局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pdf

都江堰市水务局

2024年04月01日

都江堰市水务局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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