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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屋面五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略)(略):温房权证(略)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竞价方式:(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1.080000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最好加一句,首年租金起拍价1.08万元,该房产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租赁年限5年,租金按年付,先付后用,该房产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期租金应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15天缴清。租赁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期间如有政策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计算。无装修宽限期。出租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经营活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取整数)。2.本房产以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做好现场查勘。3.承租方应合法使用租赁屋面,不得利用该屋面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不得将该屋面用于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4.租赁屋面交付标准:以屋面现场现状为交付条件。签订合同之前,承租方已经实地查看租赁屋面,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屋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5.出租方以本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将租赁屋面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如非因承租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和屋面损坏等安全问题,承租方不承担责任。承租方负责租赁屋面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如有)的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6.租赁期间,因屋面本身建筑质量问题需要维护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核实,由出租方组织维修或委托承租方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7.承租方负责办理屋面租赁备案、装修审批、消防验收、环保评估、卫生行政许可、工商登记等审批或备案手续,承租方不得以屋面、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相关资料不齐等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审批无法通过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或索赔。8.承租方不得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禁止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9.承租方应合法使用租赁屋面,不得利用该屋面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10.承租方应自行处理好租赁屋面周边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略)关系等),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1.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做好租赁场地安全检查。12.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屋面归承租方所有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或不拆除,出租方都不给予任何补偿;若因承租方拆除造成屋面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屋面原状或赔偿损失。屋面出租方保留要求承租方恢复屋面交付时的原状,或者要求承租方拆除其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的权利。13.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防火、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如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必需配备设施设备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14.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租赁屋面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方在租赁范围内发生的因承租方过错导致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屋面摔倒、高处坠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承租屋面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屋面及附属,对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做任何补偿。双方必须签订屋面租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15.出租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行使资产所有人的权力。包括:有权对本项目的经营业态进行检查和监督、安全检查等,承租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令承租方限期整改。16.移交给承租方经营管理的屋面等资产的法定的产权与所有权归产权单位:(略)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0.216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略)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4月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17时止。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https://(略)
(略)联系地(略)
联系人:(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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