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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福路1、45号(两江名居)等16处房产招租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福路1、45号(两江名居)等16处房产招租

所属地区: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标的名(略)(两江名居)等16处房产招租
(略)(略)9租赁底价2.576997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略)
标的所(略)(略)>(略)>大(略)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略)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略)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点击隐藏承诺全文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略)(两江名居)等16处房产招租
(略)盘名称:(略)
租赁底价2.576997万元/月租赁期限(年)8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金递增方式:(略)
(略)渝(2019)(略)
(略)层物理层为第1、2层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详见附表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否移交时限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否
评估/咨询/(略)渝升房(2023)评字第0141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略)
标的踏勘联系人:(略)
三、招租方简况
(略)
(略)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详情请见《招租附表》。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略)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两种方式:(略)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略)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略)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略)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现状(清水)及管道建设情况;(2)标的系大证中部分面积,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根据测绘报告自行计算,与实际可能存在出入;(3)(略)盘入住现状;(4)(略)、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5)承租方在经营中严禁使用液化气罐及生物油,若需开通天然气,开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方需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方可营业(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消防改造);(7)电力增容(若涉及)由承租方自行负责;(8)标的是否有烟道、供水、排水、燃气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1)(略)盘未来入住情况预估;(2)其它业态布局和可能产(略)场风险(含占道经营、游摊散贩、相关部门临时施工、维修整改等带来的经营风险等;(3)合并后的商铺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二次消防验收相关手续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清洁、空调、通讯、物管、分摊的公共费用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依据第三方测绘报告测算取得,招租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11、备查资料:招租附表、产权证、租赁合同、估价报告、测绘报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7.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略)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附件下载:招租附表_886h06(略)(两江名居)等16处房产招租项目租赁合同_6rr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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