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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

所属地区:西藏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60%股权
(略)60%股权
项目编码G32024XZ(略)-0
预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预披露起始日期(略)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否预披露截止日期:(略)
是否联合转让否是否控股权转让是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略)(略)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略)
标的企业简介——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60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成立时间(略)
(略)西(略)
住所/注册地(略)区桑竹林村大自然庄园旁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2024年职工大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型料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略)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普布次仁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B02CF22B
职工人数5人其中:在岗5人,离退0人
(略)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略)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000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7,184.056,(略)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略)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7,184.056,(略)
备注——
转让方简况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持有股份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6TETMR03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略)西藏(略)540102
住所/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次旺桑培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08777W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略)
(略)总经理:(略)
批准日期(略)
(略)[2023]34-4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略))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详见正式披露。
挂牌信息
预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略)(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略)对任何人的承诺。(略)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略)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略)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官网((略))及第四产权((略)(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略)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略)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略)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略)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略)按照《(略)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略)
风险提示
(略)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略)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略)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略)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略)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略)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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