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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1.(略)(略)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略):XT-GC-(略)-01-01
2.3建设规模:(略)(略)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为:利(略)(略)企业、党政机关、医院及学校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消纳方式:(略)
2.4计划工期:2年(含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核),(略)手续。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略)
2.5质量标准:工程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国家及部委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工程。满足招标人:(略)
2.6招标范围:建设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略)(略)量为准),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招标控制价:4500万元。
2.8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略)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下载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略)
(略)“澄清文件下载”(略)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略)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略)(略)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略)互认,(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略)办理注意事项),(略)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略)(略)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略)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略)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略)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略)(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略)
7.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271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异议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略)
2、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略)建设局;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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