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钦北五宁风电场二期工程位
(略)、贵台镇、大直镇等乡镇山脊、山包处,项目总装机容量140MW,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
(略)共计43.99km,
(略)39.09km,
(略)4.90km;项目总占地面积86.85hm2,其中永久占地3.39hm2,临时占地83.46hm2。
(略)电量为2.977亿kW·h,多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为2126h,容量系数为0.243。本期在五宁一期升压站预留处扩建1台主变,在建五宁一期升压站已建成,不新征地。项目储能以租赁形式配置、在建五宁一期升压站、
(略)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二、环评报告及意见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发邮件、打电话、面谈、寄信等方式:
(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钦北五宁风电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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