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4年3月29日,
(略)开发事业部组织召开了龙岗64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通过验收。现将龙岗64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
(略)
附件1:2、签到表+验收意见(公示版).pdf3.4MB,下载次数0
附件2:1、龙岗64井钻井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1.9MB,下载次数0
附件3:3、其他说明事项.pdf2.3MB,下载次数0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